《XX教育局关于创建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教育局关于创建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教育局关于创建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 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 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 均衡、健康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一、实施对象县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二、组织机构成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县 教育局和县社会事务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 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 具体推进工作。三、实施步骤(一)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县直学校和 幼
2、儿园,与经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一所或多所偏远农 村学校和幼儿园,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 展共同体,并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 办公室。(二)明确支教人员。县直学校和幼儿园遴选管理经验丰 富、教学能力突出的人员为支教人员,支教人员名单报县教育 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名额分配采取 N+2的方式,N是上年各单位分配的副高名额。N+2为各单位最 高限额,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并按照文件要 求报备。(三)开展支教工作。支教期限一年(两个学期),课时满 80以上。支教形式主要通过上课(授课课时不少60节,每学 期不少于30节)、听课、
3、说课、组织教育教研活动等方式,对 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支教。支教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通过 资料、影像等方式留存,并填写支教人员工作量化表,通过受 援学校和幼儿园及县教育局认定,一般按课时计算,上课、听 课、说课为同等课时,教研活动每半天按3课时计算,每学期 汇总一次,汇总时按照授课顺序将每节课的教案、听课记录、 说课稿、教研记录等手写文字资料存档,汇总后,由受教学校 和乡镇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 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四)支教工作认定和表彰。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 同体领导小组每年对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情况 进行总结,认定“一年支教经历”人员,并作为参评高级职称 的资历条件。评比优秀支教集体和人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进行推广,并将支教经历作为推荐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重要 条件。四、实施保障(一)高度重视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认 真负责,周密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二)县直学校(幼儿园)要把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 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创新方式, 强化保障,注重实效,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与 帮扶对象之间同促进、同提高、同发展。(三)县教育局、县社会事务局相关责任科室要紧密配合, 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以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 为重要抓手,推进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