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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一、工作制度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全院病历管理、质量控制。2、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住院病历、归档病历、门诊病历的质量监督、检查、评比,提出奖惩意见;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4、对全院病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使医院的病案管理逐步正规化、科学化。二、工作职责1、监督执行有关病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制定本院病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各科病案质量。4、督促检查病案的ICD-10编码工作。5、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促进病案质量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6、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医教科,负责开展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