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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储物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篇仓储物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冬季重点领域场所风险特点,现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治理时间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含物流仓储仓库、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转站)。(二)整治内容。1 .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2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
2、仓储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3 .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4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5 .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 .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7 .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8 .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9 .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10 .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是否违规电焊、气焊。IL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
3、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12 .是否违规将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13 .是否擅自改变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14 .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15 .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16 .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乡(镇)
4、街、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市住建局:负责核查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建筑用房的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和冷库、冷链企业开展巡查执法,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建设工程。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出台具体规定前,按照消防法等,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总储量IOOOO吨以下的粮库、500吨以下的棉库、IoOoO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500万元以下的仓储超市、可燃物品仓库、堆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交通局:负责
5、对道路运输企业仓储进行排查和整治。市工信局:负责对商贸服务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和汽车、旧货、成品油等流通行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化工(危化品)、化学制药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储存的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查处。负责对物流仓储企业场所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安全监察。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移送的存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市消防教援大队: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
6、部门移送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领域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的部署发动。(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负责领域内的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
7、改消除;短期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有效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S)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2月16日至20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并及时上报总结,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依法处理,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动乡(镇)街、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联
8、合执法,切实摸清本部门负责领域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二)突出重点整治。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加强调度。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S)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报送,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及相关动员部署情况报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9、自1月14日起至整治结束,每周五14时前将本单位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全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仓储物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根据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濂溪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濂消专委202013号)文件要求和区长盛炜、区委常委唐建宇同志关于物流园区、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决定联合部署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
10、仓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二、目标任务摸清辖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底数、基本情况,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大力推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动态管理,杜绝超范围储存、超量储存和违规储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有力促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整治内容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
11、理的仓储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3、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4、是否通过消防合格验收手续。5、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6、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7、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订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四、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局各有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共同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
12、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工贸股、城东分局、危化股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仓库场所不予许可。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五、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根据辖区和行业监管领域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部署发动。(二)自查排查阶段
13、(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3月31日)局工贸股组织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涉氨制冷仓库仓储企业场所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各有关股室督促园区和企业对照本方案和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II31-2014)要求,对下级公司及所属仓储、中转、配送网点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股室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负责领域内的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底)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工贸股、城东分局、危化股、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
14、、涉氨制冷仓库仓储企业场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各有关股室要认真总结联合检查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并及时上报总结,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依法处理,对非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
15、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桂凯任组长,成员:城东分局、危化股胡继强,工贸股朱涛,火灾防治管理股杨平。办公室设在火灾防治管理股,由杨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海啸负责与有关股室对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突出重点整治。各有关股室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加强调度。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
16、席会议,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条块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物流行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同时,要发挥快递员走街串巷、进家入户的优势,加强物流消防宣传平台建设,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股室要明确一名股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工作方案及相关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24日前上报至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31日前上报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全区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之后每季度首月的第5日更新上报上季度整治情况。仓储物流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