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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院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暂行办法第一条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确保临床理论课和实验见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临床教学主要包括临床专业课课堂授课、临床见习带教与实习带教等。第三条学校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践教学医院(以下统称教学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临床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按照医学院临床教学规范要求,具体负责本医院的临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第四条监控方式临床教学质量监控的方式主要包括督导制、听课制、试讲制、评教制、上岗考核制、考核评价制等。(一)督导制教学医院聘请热爱教学工作、责任心强、
2、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教授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通过教学示范、教学检查和对青年教师考核等方式,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及时解决临床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听课制教学医院建立听课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科室主任和督导员定期深入课堂进行检查性听课与评价,深入临床科室检查临床见习带教与实习带教,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将听课或检查意见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改进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S)试讲制教学医院各业务科室组织新开课教师试讲,聘请有经验教师听课,具体指导,试讲评议合格后才能承担教学任务,以保证教学质量。(四)评教制学生评教。学生对见习、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每月
3、评估一次,填写医学院见习教学质量评估卡、医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估卡,并于每学期末汇总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信息员、见习队队长、实习队队长(或小组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对评教结果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见习或实习带教资格,并限期整改。教师评教。教学医院领导、科室主任、督导员每学期有计划地深入课堂、临床各科室进行检查性听课或检查临床见习、实习带教,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评教意见,并如实向教师个人或科室反馈,保证医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五)上岗考核制青年教师上岗前,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组织教学能力考核,对考核较差的教师进行重点培训和辅导,帮助其尽快提高教学水平;经重点培训和辅导后仍无明显提高
4、者,不准予上岗,待下一学年重新申请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六)考核评价制教学医院组织实习学生出科考试、中期临床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毕业理论综合考试与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并对各种考核、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反馈。第五条教学督导员聘任及待遇(一)聘任与管理1 .聘任条件:(1)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道、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可聘用退休的专家、教授,年龄不超过70岁。2 .聘任。教学督导员由教学医院推荐(3-5人),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审核、聘任,可聘为专职或兼职,一般聘期为3年,如因工作需要可续聘。3 .管理。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
5、负责教学督导员管理,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部)统一调配教学督导员。(二)教学督导员职责1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听课等方式,检查集体备课、试讲、教案撰写、课件制作、见习和实习带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实习讲座等各教学环节,及时向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教师教学情况等信息,并提出改进意见。2 .对毕业实习前临床基本技能强化培训、岗前培训、临床技能训练、出科考试、实习鉴定等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3 .定期召开教师、学生等各类教学座谈会,收集相关信息。4 .按照临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要求,配合学校和教学医院的各项教学工作检查,开展临床教学质量评估。5 .参加
6、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和实施、教学研讨会论文征集等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6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医院教学质量检查督导。7 .详细记录各项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教学医院反馈。(S)教学督导员考核与待遇1 .教学医院负责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导员,学校予以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予以解聘。2 .教学医院根据督导员实际完成工作情况给予一定补助。第六条各教学医院建立临床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奖惩制度,对热心于临床教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医学院教学医院优秀教师、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办法(暂行)执行;对不重视临床教学,发生教学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