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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和在岗离岗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X号),为了进一步激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凸显学院促进科技发展为农服务的作用,根据XX市教委关于完善市属公办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和在岗离岗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X号)精神,结
2、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学院现聘在编在岗的、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并取得相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技人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安排离岗创业:1 .在校工作不满五年者;2 .入选各类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资助平台和省部级以上项目主持人;3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者。二、适用类型(-)校外兼职1 .鼓励专技人员承担服务XX三农等相关工作的兼职。2 .鼓励专技人员到企业、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关的兼职。3 .鼓励专技人员在有关学术组织等非营利性机构兼职。兼职专技人员不得从事影响学院声誉、损害学生和学院权益的兼职。(二)离岗创业专技人员,依托与本人相关的
3、项目、成果,通过注册公司、参股公司等形式,开展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关的自主创业行为。具体离岗创业要求见离岗创业协议。(三)在岗创业在岗创业是指专技人员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注册公司、参股公司等形式在岗开展自主创业。(Fl)学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职能和教学部门管理八级(含)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校外兼职及创业严格遵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三、程序离岗创业需经过个人申报、专家论证、学院批准的三个程序。四、保障措施(一)专技人员离岗创业期一般为3年,在创业期内,保留人事关系和编制,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其中,若原聘用合同到期的,合同期限
4、延续至约定的创业期结束。1 .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间与学院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并可不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离岗年限可视作连续工龄。2 .离岗创业的薪资待遇等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2)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给予离岗创业人员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不低于社会最低生活线水平),时间不超过三个月;(3)年度考核意见由所在企业出具,除受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外,视作考核合格,正常晋升薪级档案工资;(4)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由学院代为缴纳,所需费用由离岗创业人员和相关企业共同承担,缴费基数按
5、学院同类人员平均值确定;(5)发生工伤的,由学院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单位(企业)配合做好工伤调查核实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6)离岗创业人员死亡的,由学院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发放事业单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3 .在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校外创业并申请回校工作。4 .离岗创业期满,离岗创业人员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回校;离岗创业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离岗创业人员未申请回校,学院将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与创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二)兼职人员与学院发生人事或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与兼职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民事法律法规处理。(三)学院鼓励在岗创业(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创业,对扩大学院声誉有贡献者,按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给予一次性奖励;(2)鼓励教学团队在完成岗位职责前提下在岗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