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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集团各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X(2022)X号)要求,现就集团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白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XX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