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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备品设施管理规定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及寝室备品是保证学生生活和学习所必需的用品。爱护公共财产,是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的责任,为了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L学生要爱护寝室备品及公共设施。如组合床、桌椅、门窗、照明设施、上下水管道、安全设施等。如有人为损坏,要按价理赔,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则由本寝室学生集体理赔,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2,室内家具及设备由公寓中心统一配置、发放。入住之初,如发现缺少应立即办理登记,没有及时登记者,以丢失论处,责任自负。人为损坏家具及设备要按价理赔。(详见备品管理协议书)3 .寝室内一切备品如床板、床垫、梯子、桌、椅等用品不准自行调换、串寝使用。禁止私自购买沙发、电脑桌、麻将桌等放在寝室内使用。4 .生活辅导员每学期定期清查寝室内所有备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本寝室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因原因不清、责任不明,造成损坏,理赔费按本寝室人员数分摊,由寝室长三天内收齐交给生活辅导员。5 .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发放清扫工具,平时损坏或丢失由本寝室学生自行解决。6 .未经生活辅导员同意,不准将公共用品带出本公寓楼。7 .毕业生离校时,如发现有寝室备品人为损坏或丢失,要按价理赔,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8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