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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乡(镇)、村(居)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
2、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由文体旅游、应急管理、政法、教育、民宗、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市场监管、住建、海事、气象、工信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确有需要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详见附件1)O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报推进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
3、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部门职责1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指导A级景区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弹性采取限流等措施,科学设置景区游客接待上限。指导A级景区在游客接近最大承载量时,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疏导客流。督导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合理安排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攀岩、潜水、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指导各乡镇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
4、动文物登记点、博物馆等文物场所安全工作。2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全县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3 .党委政法委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各地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负责将平安景区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细落实。4 .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5 .民族宗教部门。督促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沿山
5、或涉水危险区域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6 .公安部门。积极会同景区主管部门全面普查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整改;会同涉海管海部门督促乡镇强化船管站、岸线巡防队伍建设,落实“三报备”制度,提升沿海岸线动态防控能力;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充实民警、辅警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7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8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通航水域未经许可利用船舶从事经营性旅客运输行为的整治工作。9 .住建部门。指导各乡镇强化城市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做好城市
6、公园日常运营,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安全工作。10 .水利部门。指导做好水利风景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IL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部门。指导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做好渔港、养殖渔排、“水乡渔村”等涉渔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协助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12 .林业部门。指导督促风景名胜区、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13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查处特种设备违法
7、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14 .海事部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牵头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15 .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6 .工信部门(移动、电信、联通)。督促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开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支撑地方不断完善人脸识别、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平安家园”试点工作。(三)属地职责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对本地区景区、非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
8、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社区(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沿海乡镇应加强乡镇船舶管理,严禁乡镇船舶从事滨海休闲旅游观光,严禁非法载客。三、整治内容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景区L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
9、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栈道、玻璃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3.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4,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Jo5,严格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6 .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
10、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含有沙滩、人工泳池、海滨浴场等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1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7 .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8 .景区景点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休闲旅游观光船舶的维护保养,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设备,严禁超载现象发生。9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二)非景区景点L加强沙滩、礁石、海岛等区域管理、防范,在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的海域、江河、湖泊沿岸设置安全探头并加强视频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预警、立即整改。2.在滨海暗流、离岸流等涉水
11、隐患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3,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4 .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5 .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6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三)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1 .落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
12、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江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2 .在临水、临崖路段,漂流、游船、攀岩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3 .加大海洋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漂流河道、护栏、码头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4 .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5 .在渔港码头、防洪堤、渔排养殖区及其近岸码头、“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6 .体育
13、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7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四)旅行社L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2 .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3 .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四、方法步骤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
14、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即日起至9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普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按照所属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册、一景一册”,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对排查发现
15、的安全隐患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9月21日至11月10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属地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
16、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各乡镇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县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11月11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隐患排查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化,群防联救机制长效化,不断健全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