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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实验室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XX医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管理的领导机构,由主管实验室工作职能部门的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下设教学、科研两个工作组,分别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一)在学校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实验室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三)主持审查学校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提出的设备和教学科研用具购置、维修计划;(四)开展对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实验设备、人员、项目、实验经费等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报增、建帐、调拨、维修、报废、回收处理等管理工作;(六)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维修费的管理;(七)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及效益考核工作;(八)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基本信息的统计管理,按时完成教育部年度统计报表工作;(九)完成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