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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二、对有下列情
2、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8、其它
3、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Q三、奖励程序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4、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五、惩罚细则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责令限期整
5、改,并罚款;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元;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IoO元的罚款。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
6、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IC)O元以上;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室500-1000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元罚款。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IOO-500元罚款。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人罚款50元。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2、行
7、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六、处罚程序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2、行政处罚油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篇9: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
8、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
9、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
10、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