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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1、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两个以上产权单位管理或两个以上经营者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2、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资料。3、营业期间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门窗等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4、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
2、半月对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5、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7、宾馆、饭店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型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隔板和1.OOh的
3、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8、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转门、吊门和卷帘门,不应设置影响疏散的门槛、门帘,紧靠门口L4m内不应设置踏步;安全出口顶部、疏散通道等部位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9、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能够远程控制关闭并反馈信号;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应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10、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nV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宾馆饭店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2、客房内感烟探测器、洒水喷头、防毒面具和强光手电等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房间内需设置疏散指示图;自动报警设施能够实现联动。13、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油烟道应定期清理;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和保养;按要求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自动切断装置;按照要求设置感温探测器和洒水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