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行动计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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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全力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落实好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我市加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构建科学有效的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遗产丰富、氛围

2、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文化生态保护目标。二、总体目标20212025年,客家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工作初见成效。非遗传承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与完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完成市、县两级非遗综合展示馆建设,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场所建设稳步推进,传承展示传播水平明显提升;非遗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濒危和重要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加快构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闽台文化深入交流融合,不断增强客家文化凝聚力和感染力。构建两岸客家文化交流重要基

3、地和共有精神家园,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客家精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三、主要对象(-)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所划定区域内涉及我市的范围,包含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二)保护核心对象为所划定区域范围内有关县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三)保护内容为保护区内有关县的文物、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乡)、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旅游名镇、名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四、重点任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L构建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保护区内非遗资源情况,适当增加县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比例,继续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代表性名录项目共20个(附件

4、1),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名录为重点,市、县级项目名录为基础,结构更加合理的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2 .采取因地制宜分类保护。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和保护绩效评估,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措施。对市级以上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属于传统剧(节)目的剧本及其表演、音乐、舞蹈等,进行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及时抢救老艺人绝技及其代表性剧(节)目;对传统技艺类项目,重点保护该项目整个工艺制作流程;对濒危项目,采取文字记录、录音录像、资金扶助、培养传承人等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已消亡项目,做好记录和研究。3 .实施重点扶持与保护。制定和组织实施保护区内41项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附件2)保护方案,进行重点扶

5、持与保护。建立保护区内亟需保护的非遗项目名录,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市首批8项亟需保护的非遗项目抢救性保护方案。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管理,完善保护区内县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遴选、评审、认定机制;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公布、建档等有关程序;完善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档案并进行数字化保存;健全县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价和奖励、监督机制。制定新传承人培养计划,以保护区内市级以上41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6项新增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附件3)为重点,

6、制定培养传承计划;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家族传承;鼓励相关企业、传统手工作坊的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推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采取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聘请高校和相关行业专家学者担任教师等方式,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三)整体性重点区域建设坚持以非遗为核心,做好首批3个重点区域整体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推动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工作。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将3个重点区域保护规划有机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依托客家民俗等非遗项目,突

7、出区域特色,每个重点区域打造一项客家民俗特色品牌,形成“一县一品”。充分利用重点区域内传统古民居、古建筑,设立村(镇)民俗馆,收集收藏非遗资料或农耕文化生产生活器具,展示客家历史文化。发挥重点区域内村镇(街区)原有古戏台或古剧场作用,融入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所(点),开展常态化展示展演活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四)传统工艺保护L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深入普查、挖掘优秀传统工艺,全面记录和整理有关制作技艺,搜集代表性实物,进行项目分类,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传统工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设

8、市、县两级传统工艺项目数据库。根据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要求,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市、县级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保护。2 .培养壮大传承人队伍。以家庭作坊、合作社、企业和传承所(点)、体验中心等为依托,制定和实施传统工艺新传承人培养计划,壮大传统工艺传承队伍;实施我市传统工艺大师培养计划,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不断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和工艺大师,形成我市传统工艺传承人的人才梯队。3 .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继续扶持25个市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各示范基地在生产性保

9、护活动中坚持非遗的本真性、完整性,保护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带动我市传统工艺行业整体发展与振兴。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11个市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附件4),引导传统工艺企业、从业者改进设计,改良制作,增强产品竞争力,成为我市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知名品牌。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机构、传承人等建立不同种类、形式传承所,每个县重点建设、扶持3个传统工艺类工作室。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五)传统表演艺术与体育游艺保护L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我市表演艺术、传统体育人才院校培养计划,依托我市大

10、中专院校或市内外专业院团,构建学校教育与艺术表演团体传承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市、县每年选送13名青年演员到省内外知名艺术院校进行业务进修,增强保护传承能力。制定和实施我市传统表演艺术“名家传戏”计划,设立“文艺名家工作室”,以“一对一”传帮带等方式,开展收徒传艺,大力培养有一定影响力的拔尖人才。鼓励和支持传统音乐、舞蹈、体育、曲艺等民间表演团体开展传承工作,推动“文艺两新”职称评审,稳定民间表演艺术团体队伍,不断壮大传承队伍。制定和实施经典剧(节)目传承计划,鼓励和支持有关传统戏剧表演民间团体,积极打造经典名作传承活动。充分发挥剧作家、老艺人、音乐家等有关专业人员作用,五年

11、内全市计划组织整理、复演传统经典剧(节)目和曲目、折子戏30本(首),每个团体每年力争复排1-2个传统节目,把传统戏剧、音乐、舞蹈保护传承工作推上新水平。整合各级研究资源和力量,深入推进我市传统表演艺术研究,组织出版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体育等系列丛书。2 .用好基层文化阵地。鼓励和支持市、县各类艺术馆、文化馆(站)、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为传统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解决我市基层表演艺术演出场所缺乏等问题。3 .推进“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将宁化祁剧、水茜木偶戏,清流三角戏、李家五经魁等部分演出,纳入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市

12、、县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各类剧团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活动。5年内计划举办传统戏曲“六进”公益性演出活动每年150场,实现传统戏曲“六进”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市社科联、文联,学院、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六)民俗文化保护以保护区内26项市级以上客家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利用每年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清流走古事等现有各类民俗活动载体,组织引导民间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积极健康的节庆民俗活动,大力保护客家传统信俗、生产生活习俗、人生礼俗

13、等。推动市级以上民俗类非遗项目与表演艺术类(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杂技、美术、技艺等非遗项目深度融合。促进我市民俗类非遗实现综合保护。深入挖掘市级以上客家民俗类非遗所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充分赋予客家传统民俗活动新的时代内容,大力推进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客家联谊会(七)民间文学与方言保护深入开展客家俚语、谚语、歇后语、传说、民间歌谣等采访、收集、整理活动,推动客家民间文学传承与保护工作。利用多媒体手段,对本区域

14、内熟悉客家方言掌故的文化能人、老艺人、传承人等,及时做好客家方言抢救记录工作,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客家方言有声数据库。加强以闽西客家方言为载体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戏曲、曲艺等传承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传承人队伍;发挥市、县客家研究机构作用,推进客家方言以及以客家方言为载体的戏曲、曲艺、文学作品、民俗等方面的研究。以保护区内各县为主,在积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大力提倡保护传承客家方言文化,每年分别组织开展客家话演讲、讲故事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利用每年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猜灯谜、客家方言吟诵、客家山歌、曲艺演唱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15、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文联、客家联谊会,市融媒体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由市文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市客家联谊会、市社科联等单位成立市客家、朱子文化及非遗学习读本编写小组,组织编写一批重要非遗教材。在全市中小学艺术展演中纳入戏剧类非遗成果展示内容,开展校园非遗传承保护。发挥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对师生进行非遗文化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文旅局,市社科联、文联、客家联谊会(九)文化交流传播持续做好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之间交流协作;

16、做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龙岩和两地客家核心县之间交流协作;定期组织开展区域内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之间交流协作。同时,积极做好每年宁化石壁客家祭祖和海外、闽台之间客家文化交流与协作,打牢客家祖地维系海内外客家宗亲的情感纽带。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社科联、文联、侨联、客家联谊会(十)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具有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各级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发挥专家学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作用,深入推进非遗宣传教育工作;综合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简报、手册等传统媒体资源,创新“非遗+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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