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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土地税收土地税收 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制度概论税收制度概论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税收概论土地税收概论 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土地税制中国土地税制一、税收的概念和特性一、税收的概念和特性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税收制度概论税收制度概论 1 1、概念、概念 税收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地、强按预定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地、强制地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制地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移。 本质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律规定程序和标准,
2、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收入的一种手段。2 2、税收的特性、税收的特性 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以下三个特性:性: (1 1)强制性)强制性 (2 2)无偿性)无偿性 (3 3)固定性)固定性 三个性质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三个性质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税收制度: 是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回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 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1)(1)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
3、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纳税人和和负税人负税人不同。纳税人是直接不同。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即国家对什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么事物征税。 课税对象决定税收的课税范围,是区别征税与不征税的主要界限,课税对象决定税收的课税范围,是区别征税与不征税的主要界限,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4、。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根据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全部税种分为根据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全部税种分为5 5大类:流转税、收益税、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3 3)税基)税基 税基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又称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是课税基础的简称,又称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有有实物量实物量和和价值量价值量两种计量单位:两种计量单位: 实物量实物量: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车船的辆数及吨位数等: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车船的辆数及吨位数等; ; 价值量价值量:如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额,:如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额,
5、营业税中的营业额等。营业税中的营业额等。(4 4)税率)税率 税率税率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它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它是税额同课税对象的比值。是税额同课税对象的比值。 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可划分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可划分为为 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率。 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也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 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一等级由低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一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
6、税率,课税对象数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额越大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又可按照计算方法划分累进税率又可按照计算方法划分成成全额累进全额累进和和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一、一、土地税收的概念及特点土地税收的概念及特点二、二、土地税收的功能土地税收的功能三、三、土地税收的分类土地税收的分类四、四、土地税收的计税依据土地税收的计税依据土地税收概论土地税收概论 土地税收:土地税收:是国家以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其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取得部分
7、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种税收。1 1、概念、概念土地税收与地租有何区别土地税收与地租有何区别 ?(1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2 2)两者存在的基础不同。)两者存在的基础不同。 (3 3)两者的分配层次不同)两者的分配层次不同。 2 2、土地税收的特点、土地税收的特点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税种税种土地税收以土地制度为基础土地税收以土地制度为基础土地税收税源稳定土地税收税源稳定土地税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嫁土地税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嫁土地税收的功能土地税收的功能1.保障国家财产收入;保障国家财产收入;2.抑制土地投机;抑制土地投机;3.引导
8、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合理利用;4.调节土地收益分配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土地税收的分类土地税收的分类 从计征标准和税种属性划分,可以分成从计征标准和税种属性划分,可以分成土地财产税土地财产税和和土地收益税土地收益税。 1 1、土地财产税土地财产税:是将土地看做财产而课征的一种税。:是将土地看做财产而课征的一种税。课税方式课税方式从量从量土地财产税土地财产税从价从价土地财产税土地财产税依面积依面积依等级依等级土地价值税土地价值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现代税收中,都以土地的价格作为衡量土地财产数量的依据和课在现代税收中,都以土地的价格作为衡量土地财产数量的依
9、据和课征土地财产税的依据。征土地财产税的依据。依据土地的具体存在状态,土地财产税分为:依据土地的具体存在状态,土地财产税分为:1.1.土地取得税土地取得税包括土地遗产税、土地赠与税、土地登记税(契税)包括土地遗产税、土地赠与税、土地登记税(契税)等;等;2.2.土地保有税土地保有税包括地价税、房产税、房地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包括地价税、房产税、房地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3.3.土地流转税,针对土地流转的所得而课税,实质是对土地财产价值土地流转税,针对土地流转的所得而课税,实质是对土地财产价值的实现而课税。的实现而课税。 2 2、土地所得税土地所得税:是按土地收益额的:是按土地收益额的高低而课征的
10、一种税。高低而课征的一种税。 总收益法总收益法按具体的计算方法按具体的计算方法 纯收益法纯收益法 估定收益法估定收益法 租赁价格法租赁价格法两种税制的比较两种税制的比较从公平原则来讲,所得税式的土地税要优于财产式的土地税。从公平原则来讲,所得税式的土地税要优于财产式的土地税。以征收难易程度来讲,所得式的土地税较财产式的土地税的征收更困难。以征收难易程度来讲,所得式的土地税较财产式的土地税的征收更困难。以征收标准的经久性而言,以土地面积为征税标准较有经久性,土地价以征收标准的经久性而言,以土地面积为征税标准较有经久性,土地价值次之,收益或所得又次之。值次之,收益或所得又次之。然而,就实际征收而言
11、,土地税如采用所得方式征收,最符合现代经济然而,就实际征收而言,土地税如采用所得方式征收,最符合现代经济要求,但由于手续繁琐,征税成本高,所以多主张征收地价税。要求,但由于手续繁琐,征税成本高,所以多主张征收地价税。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注注: :其中按地价征收最为科学合理,近代各国普遍采取这种计税方法。其中按地价征收最为科学合理,近代各国普遍采取这种计税方法。1 1、土地面积、土地面积2 2、土地收益、土地收益3 3、土地价格、土地价格土地总收益土地总收益土地纯收益土地纯收益中国土地税制及其中国土地税制及其改革改革一、中国土地税制的演变一、中国土地税制的演变二、中国现行土地税制三、现行土地二、中
12、国现行土地税制三、现行土地税制的改革与完善税制的改革与完善目前,我国直接将房产和地产作为目前,我国直接将房产和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等,共有产税、契税等,共有1414种税收。以种税收。以下按下按4 4个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个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流转税类)分别予以简行为税类、流转税类)分别予以简介。介。 (一)所得税类(一)所得税类 1.1.农业税农业税 (取消)(取消)2.2.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 (取消)(取消)3.3.牧业税牧业税 (未统一征收办法)
13、(未统一征收办法)4.4.企业所得税中的土地税企业所得税中的土地税5.5.个人所得税中的土地税个人所得税中的土地税4.4.企业所得税中的土地税企业所得税中的土地税 企业所得税的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组成部分(1 1)纳税对象纳税对象:纳税人每一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纳税人每一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扣除扣除“准予扣除项目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的金额。(2 2)税率和适用税额税率和适用税额:33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组成部分(1)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纳税人每一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纳税人每一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2
14、 2)税率和适用税额税率和适用税额:2020的比例税率的比例税率(3 3)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租赁为每次取得的收入(一月一次)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每次取得的收入(一月一次)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为转让财产收入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转让财产收入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二)财产税类(二)财产税类 1.1.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3.3.房产税房产税 4.4.契税契税 1 1、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城镇土地为课税: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对象,向拥土地使用
15、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的一种税。(1 1)纳税人纳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3 3)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4 4)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率 级别级别 人口(万)人口(万) 税额(元税额(元/ /平米平米. .年)年) 四川省四川省大城市大城市 =50 0.510 0.55=50 0.510 0.55中等城市中等城市 2050 0.48 0.442050 0.48 0.44小城
16、市小城市 =20 0.36 0.33=20 0.36 0.33县城、县城、 _ 0.24 0.22_ 0.24 0.22 建制镇、建制镇、 0.210.21 工矿区工矿区 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5 5)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四川省:分两次缴纳四川省:分两次缴纳 (当年五月一次、十一月一次)。(当年五月一次、十一月一次)。2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税。(1 1)纳税人纳税人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单位和个人(2 2)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包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