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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2、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3、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4、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5、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6、负责员工人事档
2、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8、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二、员工招聘制度(一)招聘编制内人员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区、市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二)招聘编制外人员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2、人事科按用人
3、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与聘用部门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三、员工岗前培训制度1、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2、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院情况介绍等。4、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四、员工调动(配)制
4、度(一)调入1、调入者必须符合本院工聘用条件。2、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3、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事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长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二)调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
5、领导批准,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三)院内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议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五、年度考核制度1、年度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2、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3、医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办公室、工会
6、、护理部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办公会议最终确认。4、年度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5、年度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六、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职工福利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人事科才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福利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对特殊困难职工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日常事务管理由工会负责、人事科协助。2、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险种、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3、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次年起按规定亨受带薪年假。4、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7、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5、员工因病住院者享受慰问补贴(如同一病种住院者每年仅限一次)。6、在编员工独生子女入托可享受一定补贴。七、保健制度1、医院成立职工保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科、预防保健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健医师等组成,负责职工预防医疗保健、年度体检等工作。2、医院职工就诊:应先挂号再到保健医师处诊治,专科疾病则由专科医师诊治;非工作时间,由门诊值班医师诊治;如因病情需要,保健医师可邀请有关医师协助诊治。3、职工病假证明:可分别由保健医师或门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具体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医院考勤制度执行)。4、在编职工院外就诊:
8、除急诊外,职工未经批准在院外就诊者均视为自费;如病情需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专科(副)主任医师和办公室同意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到外院诊治。院外就诊或因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保健医师签名医务科和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才可按规定报销。5、非在编职工就诊:按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6、职工因病住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师和医务科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持审批单出院时作公费结账。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3、专业
9、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审理材料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中级、初级职称资格由本院评审认定。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5、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理申聘人资格、提出聘任意见后,人事科将聘任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办公会根据本院专业技术职数等情况决定是否聘任。6、医院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九、医院优秀人才管理制度1、按照XX市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所列遴选条件,每年评选一次医院优秀科技人才。2、评选
10、为医院优秀科技人才者,管理周期为2年;单位、个人按管理办法中的管理内容做好各项工作。3、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医院领导、办公室、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内容及方法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具体确定。2、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于下一年度进行考核定级03、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分别于半年后和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定级。十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为
11、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签订劳动合同1、凡本院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二)劳动合同履行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2、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2、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提前告知: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于第三十日办理离院手续。如劳动者提前离院的,医院将自劳动者离院之日起停
13、止支付乙方所有工资等待遇。(2)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3)医院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备案登记。十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医院在编职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并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除局管的人事档案外,均由卫生院医保科统一管理。2、新调入职工,一律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存档。3、职工每年的年度考核、晋升、学历变动、工资变动、奖励、处分等材料均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4、人事档案查阅管理原则:(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2
1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情况时,需经卫生院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十三、考勤制度1、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退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均属违反制度行为。2、人事科负责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3、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登记,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统一在考勤表登记;各部门考勤员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交人事科。4、职工用假,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5、法定节假日
15、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十四、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职工请假休假由本人填写用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任,负责人批准,重要假期须报院领导审批。(二)职工休假离开3天以上,须经科室主任、办公室和院领导审批。(三)各种用假规定及给假范围1、婚假婚假3天,不包括节假日。2、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过审批后,可给予5天的丧假,不包括节假日,不可分开使用。3、事假职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必须按照用假审批程序办。4、产假(1)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假15天(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的体假35天,三项合计共140天;剖腹产的另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单位原则上不同意休哺乳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按用假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3)达到晚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看护假,包括节假日。(4)哺乳时间: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者,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5、病假职工休病假,必须开具病假单,病假3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