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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XX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X19号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设置范围本科专业设置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2),选择设置“基本专业”或“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此类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3)。二、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及要求1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 .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 .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4 .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
2、辅助人员;6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7 .每个学院申报新专业数不超过1个。三、申报程序L学院组织填报专业设置申请表;2 .院内审议申报学院应邀请校外专家,与校内专家一起,从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的准备、教学计划的制定等方面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申报专业应充分体现保证质量的要求。3 .学校审核学校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咨询;学术委员会对各申报专业进行充分论证;最终校务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确定正式申报专业。4 .学校公示6月29日前由教务部在学校主页的显要位置公示拟申报专业及
3、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5 .上报教育部专业设置平台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7月11日前由教务部负责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并按平台申报流程添加专业信息进行公示,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在平台公示一个月(8月1日一一8月31日)。6 .学院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研究答复,并形成处理文件。7 .报送市教委申报材料平台公示期满后,由学校教务部将公示期间所收到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含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报北京市教委。市教委将汇总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最终决定结果。四、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方式1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8日17:00o2 .报送方式将学院审议确定之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电子版发至“教务部XX”邮箱。3 .联系人4 苗联系电话:6XX3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教务部二。一X年四月三日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