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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凡十年I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成就与发展中国不动产官微2022-10-1413:03发表于北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开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原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2015年年底,全国各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基本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迅速展开。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
2、、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信息和文件材料,经收集、鉴定、整理、立卷形成了不动产登记资料O十年来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存从各处分散到统一集中转变、管理对象从纸质资料向电子资料转变、管理方式从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转变、管理内容从实体向数据转变、利用方式从现场窗口向网络终端转变。不动产登记资料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相时而动、开拓创新,为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在服务社会发展、保护合法权利、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登记资料依法治理全面推进,管理制度规范化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文件出台,登记资料管理机制明确。十年间,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全面开展,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当然其
3、中也对登记资料管理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集约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契机。2016年1月1日,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范围、内容、归档和管理主体以及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和查询利用办法,为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同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对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登记资料查询的主体、申请材料、条件、出具结果和办理时限等进行
4、详细阐述,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归档管理和查询利用提供了遵循。政策层面障碍消除,电子登记资料存证有效。随着信息技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广泛应用,不动产登记无纸化资料管理与使用模式已然成为未来登记资料管理新趋势。国家政策层面纷纷修订、出台法律政策,为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消除制度障碍。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电子文件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承认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2019年修正的电子签名法将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从“不适用电子签名文书中册IJ除。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
5、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登记资料资源建设明显加强,管理方式科学化程度进一步强化。登记资料数量和质量不断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土地、房屋等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和标准各不相同,工作过程中收取的材料不同、归档的方法不同、资料的质量参差不一。一方面,2018年5月,自然资源部开展不动产
6、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程序和奇葩证明,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交易确认告知书、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登记申请材料减少一半以上。另一方面,针对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保存情况,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部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数据共享、完成资料移交等,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不动产登记保障能力。目前,不动产登记资料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登记资料的高效利用。此外,针对传统登记资料归档流程中存在的流转部门多、经手人员杂以及资料易在流转途中遗失等问题,各地登记机构主动优化登记资料收集和移交流程,通过建立专人专
7、管机制、缩减流转部门和人员以及完善移交接收手续等办法,保证登记资料归档质量。登记原始电子资料依法形成。一是电子登记簿确立。20世纪末期,我国土地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及登记机构都是采用人工书写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信息记载于纸质登记簿上。21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发展进入快速爆发阶段,土地和房产登记发证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登记簿实现了以电子介质替代纸质介质的跨越。条例第9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随后,相关地方部门规章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的介质形式。如2019年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已明确“不
8、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二是电子原始资料形成。从“最多跑一次”登记服务原始资料电子化,至IJ“一次不用跑线上登记原始资料无纸化。为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网上“一窗受理平台,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提速升级,实现与税务、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认互通。登记资料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归档管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纸质资料数字化建设全面覆盖。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飞速发展,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兴起和网络社会的崛起,信息化手段渗透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
9、。“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成为国家层面上文档资料工作的信息化战略。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有关部门对原土地登记资料和房产资料陆续开展了纸质资料数字化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加紧推进纸质资料数字化基础工作,安排数字化项目经费,保障登记资料数字化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登记资料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登记资料查询利用的便捷和高效。归档管理“单轨单套制稳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促进了登记资料归档和资料管理改革创新,产生登记电子资料的运行路线、运行状态已经逐步实现单轨制;登记电子资料的归档、移交、保存采用的载体类型也已逐步采用单套制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的多样性、继承登记等业务的复杂性以及“容
10、缺等特色服务的开展,决定了登记原始电子资料归档在一定时期内将以“双套制与“单轨单套制的形式共存。一是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数据信息的不动产电子登记簿,基本上以单轨单套制保存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并通过业务系统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出具各类查询证明。二是申请人上传的图片、信息共享获取的数据以及同步录制的音视频等登记电子原始资料,各地归档管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保存在业务系统中,有的同时保存在独立的登记资料管理系统中。如,广西南宁市通过匿e登平台自助办理的登记业务纯电子数据信息目前
11、保存在业务系统中,同时通过业务系统或政务网接口对这部分登记电子资料进行查询、检索和利用。又如,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过业务系统对登记电子资料进行提交、收集、整理和打包,利用区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接收平台接口对登记电子资料进行四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检测和归档,再通过业务系统、浙江政务网等一体化系统向公众提供多渠道查询利用。三是部分业务收取的登记纸质原始资料,通过数字化扫描后以双套制形式归档。如江苏省无锡市网登业务形成的登记原始资料,需要“网登合作机构对申请人身份以及申请材料进行核验、询问、见证、签字、录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前置扫描数字化成果),并定期做好申请材料移交。不
12、动产登记机构将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的登记资料同时归档。登记资料安全保障夯实有力,系统数据安全性进一步牢固。提升系统运维管理水平,确保登记资料数据和网络安全。电子文档与传统纸质文档不同,具有易改、可变、易失等特点,由于形成环境、信息技术、文件格式、记录载体等的变化,容易造成失读、失效、失信及失密等后果。因此,完善数字登记资料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我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系统建设符合包括设施设备、访问控制、服务器配置、功能设置、备份机制等“三级等保”技术要求,保障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等基础设施设
13、备和软硬件安全,避免系统遭受破坏后,对不动产权利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对国家治理、社会秩序以及政府公信力造成不利影响。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确保登记电子资料四性”安全。运用人工智能、数字签名、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形成不可篡改的印证链,确保登记电子资料的法律效力。一是基于电子政务的电子签章、电子认证技术运用,构建安全的身份认证体系。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实名注册、短信验证、人像比对、音视频双录以及合法电子签名等身份认证和真实意愿认证,确保登记电子信息数据和原始电子资料真实可靠。二是基于网上窗办事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交互,通过数据质量检测系统对登记电子资料进
14、行完整性、可读性、重复性等数据质量检测,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和原始电子资料完整可用。三是通过加盖时间戳或上传区块链,在受理、审核、登簿等登记关键环节“固化电子登记资料原始状态,借助数据保全系统,自动完成电子资料的备份、检测、对比和修复工作,保证登记电子资料的存证作用。登记资料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共享利用便捷化进一步增强。登记资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基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登记资料实现信息生成与传输网络化、信息检索快捷化、信息资源共享化、服务范围扩大化,档案信息查询利用共享成效明显。目前,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共享交换系统已分别与公安、民政、法院、税务、财政等10多个部门建立接口,
15、实现信息共享。个人登记资料查询利用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一站式“24小时不打惮等便民模式,让群众通过登记窗口、自助机、手机应用程序等对名下不动产实现登记信息查询、电子权证打印等。登记数字资料在一网通办群众有事方便办、“入学掌上办、费用统一缴和“水电气,零材料,办理等事项中,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利用。登记数字资料共享利用助力政务服务集成化、免证办、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极大程度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展望未来,登记资料顺应时代发展,转型提升时不我待。登记资料数字化转型利用效果可期。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起点,不动
16、产登记已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升的洪流中,登记资料也将从信息化向数字化转型。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政府,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2020年7月,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面推广“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三维地籍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的推广试点应用,生成“所见即所得的二三维一体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让产权内容表达更加直接准确。未来,人们利用登记数字资料,通过大数据、虚拟现实、5G、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在“元宇宙世界进行多感官信息交互,精细感知不动产空间、环境和生态,从而更直观地进行不动产交易登记。登记资料管理体系强化发展刻不容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登记资料须在应用系统提升、资源拓展、共享利用和管理监督等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