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73659 上传时间:2023-03-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书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系XXX一案辩护人,邮寄地址:XXX,联系电话XXX。申请事项:申请XX人民法院依法对XXX一案庭审活动进行直播。申请理由本案情况特殊,影响重大,XX群众关注度很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们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法发20104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法释2016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之规定,请求贵院公开直播庭审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考验,彰显司法公开和公正。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2023年2月17日附:相关法律依据一、最

2、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们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的直播、录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第五条庭审直播、录

3、播实行一案一审核制度。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录播的,由审判庭向本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人民法院通过中央电视台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省级电视台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第十一条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一)公众关注度较高;()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对依法公开审理的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应当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通知/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