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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2023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以下简称“代表行动”)活动成效,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的聚焦2023年“代表行动”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补齐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作风方面的短板,确保中央、省、市、镇委关于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基层人大建设成果。二、工作步骤(一)准备动员(6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沔城实际,6月初制定
2、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镇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组织实施(610月)结合农时季节,在6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集中开展两次代表小组活动,每次活动时间2天。通过实地走访、代表座谈、重点问题调查等多种监督形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收集2017年“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代表小组要认真反馈2017年“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形成表格清单,于6月底前报镇人大主席团。镇人大主席团要抓好统筹协调,将因工作调动或新增补的市镇人大代表编入代表小组参加活动,同时推动在代表小组建立党支部,领导干部代表要带头参加“代表行动”。积极做好全市“代表行动”现场推进会的相关工作准备,积极配合省、市
3、人大常委会督导组的联系指导和督导工作,认真落实督导组反馈的指导意见。(S)总结深化(1011月)各代表小组对所在片区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思,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到镇人大主席团。三、工作要求按照省人大“两覆盖”(代表编组全覆盖、贫困户全覆盖)、“两不变”(基本原则不变、目标任务不变)、“一加强”(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的工作总要求,继续推进“代表行动”活动深入开展。1、深入学习。各代表小组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议决定。各级新任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脱贫攻坚各项
4、政策,熟悉并掌握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行动”活动方案和“回头看”各项要求。2、加强领导。由镇人大主席和党委班子成员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今年“代表行动”,召开党委中心会议,对活动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同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期间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项工作。3、突出重点。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推动整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主要做到“四看”:一看去年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没有,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是否达标,代表、群众对整改工作是否满意,相关部门是否从源头上整改,整改措施是否实现了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以及整改后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二看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侧重看脱贫成效是否牢固、脱贫措施是否长远、群众脱贫内
5、生动力是否增强等情况。三看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政府和相关单位对脱贫攻坚的认识、责任及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指导是否到位;监督推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及脱贫退出机制等是否落实;监督工作中是否有走形式、搞形象工程、在检查考核调研中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同时看各级人大代表,是不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小组活动,主动建言献策。四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情况,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是否有机结合,发展扶贫产业是否兼顾了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成效及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4、注重宣传。通过在镇机关、镇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在各村(居)悬挂横幅,在各代表小组活动室开辟宣传专栏及展板等多种形式,扩大活动影响范围,同时积极选树群众认可的代表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代表活动”有效开展。5、严抓紧督。镇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代表小组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开展不到位的代表小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