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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目标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的通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各村各单位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将更多资源投向贫困村贫困户,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考核对象与内容1、各村,考核内容参照附件1;2、镇直各单位与7个驻村工作队,考核内容参照附件2。三、考核方法1、镇村由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抽
2、调专人组成考核组进行评分。抽查重点贫困村和非重点贫困村(由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负责抽取,考核组到镇后与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联系),每个贫困村随机抽查12户农户(其中:脱贫户、未脱贫户各5户,普通农户2户)。2、市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镇直单位由镇办依据评分细则分A、B类组织实施(A类为重点贫困村包挂单位,B类为市直二级机构和镇直单位),考核结果报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由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抽查并综合平时检查督办情况确定最终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至90分)”、“基本合格(60分至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A类单位优秀等次不超过25
3、%、合格等次占60%、基本合格等次占10%、不合格等次占5%;B类单位优秀等次不超过5%、合格等次占70%、基本合格等次占20%、不合格等次占5%。考核组通过查、看、访、问等方式对有关数据和工作真实性进行核实,汇总分析核查情况并打分。“查”,查看村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看”,实地检查村项目建设情况;“访”,走访贫困家庭看政策落实情况;“问”,问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责任落实和帮扶工作情况。采取单位自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了解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四、考核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一一28日五、考核分组及工作安排镇考核组由镇扶贫办、各片总支工作人员以及抽调部分村会计组成专班,于12月17日一19日完成第一阶段对镇直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工作考核,同时督办检查各村迎接市级对我镇年度考核准备工作情况。市考核组对镇村进行考核。六、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没有完成减贫目标任务的一律不能评为“优秀”“合格”等次。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报市扶贫办,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且整改不力的村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