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吃”从此醉江湖路远至今犹记美食相见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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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来吃从此醉,江湖路远,至今犹记美食相见欢每个人都有一个江湖梦,每个少年都曾想仗剑走天涯。人生若只如初见。14岁那年,我打开了一个世界。从此,山高水长,江湖路远,一梦三十年。在我们那个年代,小说就是洪水猛兽,更何况是武侠小说,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机会总会到来。初二那年的暑假,我照例在渔溪乡下度过。乡下山清水秀,夏天的夜里,有繁星满天,有流萤飞舞,可以听取蛙声一片,但没电视,没游戏机,也没什么朋友。躁动的少年,在这一年,遇见了江湖。乡里公社旁有一个租书店,十元押金可以租一本,租金一天一角。其实,我一开始看的不是金庸,而是上官鼎、梁羽生,当我发现金庸时,才知道,武侠的世界可以如此波澜壮阔。于

2、是,那个暑假。我每天奔走于村子和公社之间,借书,还书。来回步行十里路,顶着烈日。我的心情是愉悦的,我一头扎进这个瑰丽多彩的江湖中,一天一本。当时,早稻割了,爷爷用稻杆编成秋千,挂在二楼的走廊上。整个夏天,我都在那里读书,耳边蝉鸣嘶嘶,脑中却是江湖儿女,累了,就看看远处的山和稻浪。偶尔,会有货郎在村子里经过,几片西瓜,一碗仙草冻。那一刻,时间仿佛被定格,日子,悠长而美好。那个夏天,我读完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J此后,又陆陆续续重温了几遍,工作后,渐渐购齐了一套。书,或在高阁,或在床头,偶尔翻翻。也好。如今,大侠远去一周年。但他笔下的江湖依然还在。至今犹记,相见欢。所以,我怎么能不写一

3、篇和金庸的文字呢?所以,我怎么能不回忆那些书中的美食呢?关于金庸的记忆是由很多片段组成。有义薄云天豪情,有缠绵俳恻的爱情,当然,少不了令人口舌生津的吃吃喝喝。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怪的,从相识,到相知,然后要么相爱,也许反目。一般来说,对第一印象的记忆都会很有深刻。回想起来,满满的画面感。更何况,如果初见时,还有食物的加成呢。民以食为天,国人对吃一向看重。国之大事在戎在祀,祭祀完了,最重要的是什么事?分祭肉啊!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也都是和吃有关。食指大动、染指、鸿门宴、请君入瓮这些词的背后,其实都和吃吃喝喝有关。金庸的笔下,自然也有这些场面。回忆起七个相见画面,垂涎之余,微微一笑。射雕英雄传郭

4、靖黄蓉初相见很多人读金庸,第一本往往是射雕英雄传,所以也最深刻,许多细节,至今怀念。我看射雕,却是先从电视连续剧开始。万人空巷的当年,我还年幼,真心觉得八仙过海要好看多了。直到看到原著,才发现自己错得厉害。郭靖与黄蓉的初次见面,是从一个肉馒头开始,然后就进到酒楼,开始友好的吃吃喝喝。“干果四样是荔枝、桂圆、蒸枣、银杏。鲜果你拣时新的。咸酸要砌香樱桃和姜丝梅儿,不知这儿买不买到?蜜饯吗?就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好郎君J那少年又道:“下酒菜这里没有新鲜鱼虾,嗯,就来八个马马虎虎的酒菜吧。”店小二问道爷们爱吃甚么?”少年道:“唉,不说清楚定是不成。八个酒菜是花炊鹤子、炒鸭掌、鸡舌羹、鹿

5、肚酿江瑶、鸳鸯煎牛筋、菊花兔丝、爆樟腿、姜醋金银蹄子。我只拣你们这儿做得出的来点,名贵点儿的菜肴嘛,咱们也就免了J到最后,黄蓉还吃出了江瑶柱是5年前的宿货,看得我目瞪口呆。坦白说,我看到这一堆的菜名时,毫无感觉。读书时,物质尚未极大丰富,点了那么多菜不吃,只觉甚是可惜。一堆的菜名,只记住了江瑶柱一一即使这个,我也是大学毕业后才吃到一一原来是干贝,嗨!射雕英雄传郭靖黄蓉初见洪七公其实这才是最让人吞口水的章节,什么精致小菜,什么二十四桥明月夜,什么好逑汤,都不如一只大肥鸡过瘾。因为,其他的都很遥远,而肥鸡,确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黄蓉用峨嵋钢刺剖了公鸡肚子,将内脏洗剥干净,却不拔毛,用水和了

6、一团泥裹住鸡外,生火烤了起来。烤得一会,泥中透出甜香,待得湿泥干透,剥去淤泥,鸡毛随泥而落,鸡肉白嫩,浓香扑鼻。黄蓉正要将鸡撕开,身后忽然有人说道:“撕作三份,鸡屁股给我。”(黄蓉)见他望着自己手中的肥鸡,喉头一动一动,口吞馋涎,心里暗笑,当下撕下半只,果然连着鸡屁股一起给了他。那乞丐大喜,夹手夺过,凤卷残云的吃得干干净净,一面吃,一面不住赞美:“妙极,妙极,连我叫化祖宗,也整治不出这般了不起的叫化鸡J“撕作三份,鸡屁股给我。:我想,如果我在场,我也会说上这么一句。看书,总会有代入感,才有爽快的感觉。此处,我自然也是代入了家乡的河田鸡。不是自夸,鄙乡的鸡,也是极好吃的。在福建,不敢说第一,也能

7、排第二。过年时,家乡小儿人人手持一鸡臂,谓之“驮鸡臂”,寓意又长大一岁。没有“驮”过鸡臂的孩子,是没有童年的。多年之后,去杭州游西湖,撞进楼外楼,首点的就是叫花鸡。满心期待,只是味道已惘然。侠客行石破天初见张三李四侠客行是一本欢乐的书,从开头炸油饼开始,石破天一路开挂升级,看得很过瘾。他不聪明,但不是傻子,这段与张三李四的相见,他凭一颗赤子之心待人,最后的收获,运气好到家了。(石破天)在山边觅到一块黑色燧石,用刀背打出火星,生了个火。将野猪的四条腿割了下来,到溪边洗去血迹,回到火旁,将单刀在火中烧红,炙去猪腿上的猪毛,将猪腿串在一根树枝之上,便烧烤起来。过不多时,浓香四溢。野猪腿上的油脂大滴大

8、滴的落入火中,混着松柴的清香,虽未入口,已料到滋味佳美。野猪腿上的油脂大滴大滴的落入火中,混着松柴的清香,虽未入口,已料到滋味佳美。这段吃野猪肉,喝药酒,看得我食指大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打不相识,再结拜一番,这才是江湖。我们山区乡下,就有野猪,每年危害庄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野猪肉肉很精,但没有想象中的好吃。不过侠客行里的烤猪腿,依然诱惑十足。毕竟,万物皆可烧烤,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飞狐外传胡斐初遇程灵素程灵素不漂亮,但却有一种明亮的气质,令人安静而笃定。在她面前,武功再高,似乎也用处不大。这段相遇,胡斐吃得坦荡,读来觉得,粗茶淡饭,也可以有滋有味。程灵素

9、很好,只是,她遇见了胡斐,很不好。(程灵素)说着到厨下拿出两副碗筷,跟着托出三菜一汤,两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虽是素菜,却也香气扑鼻。两人奔驰了大半日,早就饿了。胡斐笑道:“多谢!”端起饭碗,提筷便吃。我家乡的豆腐,也是极好吃的,世界第一。这句话是瞿秋白先生说的,瞿氏人生最后的时光在鄙乡长汀度过,他在多余的话里最后写了一句豆腐,其实并不多余。我是肉食动物,但不拒绝素菜,人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更何况有优质植物蛋白的豆腐呢。看过此章节后,顿时,煎豆腐都能吃出肉的感觉。我也可以吃三碗。鹿鼎记韦小宝初见沐剑屏最初读金庸,觉得鹿鼎记是一部没什

10、么意思的书。没有什么武功,江湖群豪看着又猥琐,所谓的“杀龟大会”就是一场闹剧。当然,再大一点看,就觉得有趣了。这段章节,与其说写云南美食,更不如说写少年情怀。过了好一会,小太监又送饭菜过来,道:“桂公公,厨子叫小人禀告公公,这过桥米线的汤极烫,看来没一丝热气,其实是挺热的。这宣威火脚是用蜜饯莲子煮的,煮得急了,或许不很软,请公公包涵。这是云南的黑色大头菜。这一碟是大理洱海的工鱼干,虽然不是鲜鱼,仍是十分名贵,用云南红花油炒的。壶里泡的是云南普洱茶。厨子说,云南的名菜汽锅鸡要两个多时辰才煮得好,只好晚上再给桂公公你老人家送来J十几年前,曾几进云南,过桥米线,宣威火腿,汽锅鸡,大理砂锅鱼都尝了一遍

11、。过桥米线的发源地蒙自也跑了一趟,看着当地最著名的菊花的过桥米线,色彩缤纷,惊艳不已,吃完,感冒好了一半。至于黑色的大头菜,现在想来,不知道是不是黑三剁里的原料之一。看此书时,方知世界之大,寻味四方,应是乐事。天龙八部段誉乔峰初相见读天龙八部,唯觉气势磅礴,英雄辈出,各种精彩场面不胜枚举,尤其符合少年心性。这一段,段誉乔峰相见尤为精彩。失恋的段誉遇上乔峰,因误会而拼酒,坦诚相见。这就是江湖啊,人生,总要醉上一场。(段誉)进得城去,行人熙来攘往,甚是繁华,比之大理别有一番风光。信步而行,突然间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热肉的气味。他大半天没吃东西了,划了这几个时辰的船,早已甚是饥饿,当下循

12、着香气寻去,转了一个弯,只见老大一座酒楼当街而立,金字招牌上写着“松鹤楼”三个大字。招牌年深月久,被烟熏成一团漆黑,三个金字却闪烁发光,阵阵酒香肉气从酒楼中喷出来,厨子刀杓声和跑堂喝声响成一片。其实,这章节吸引我的就是“突然间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热肉的气味J就这么一句话,当时就看饿了。原书中,金庸将苏州知名馆子松鹤楼安到了无锡。事实上,直到前几年,无锡才有了第一家松鹤楼。焦糖酱油煮出的熟肉,我猜是红烧肉,亦或是酱汁肉一一上面这个配图是我拍的,在苏州的一家酒店。总之,精致,下饭。苏州这个城市,来来回回去过不下十次,松鹤楼和得月楼这样的老字号,似乎总会陷入被诟病的怪圈,一直没能进去。但

13、在别的馆子吃的苏菜,真的不错。下回再去,我想不会错过,哪怕踩雷。神雕侠侣杨过初见洪七公金庸世界中,洪七公无疑是令人敬佩的大侠,嫉恶如仇,爱憎分明,饕餐馋相,尤为可爱。而杨过更是性情中人,两人相遇,并成忘年交,是一大乐事。只见洪七公取出小刀,斩去娱蚣头尾,轻轻一捏,壳儿应手而落,露出肉来,雪白透明,有如大虾,甚是美观。他起了油锅,把娱蚣肉倒下去一炸,立时一股香气扑向鼻端。杨过见他狂吞口涎,馋相毕露,不由得又是吃惊,又是好笑。洪七公待娱蚣炸得微黄,加上作料拌匀,伸手往锅中提了一条上来放入口中,轻轻嚼了几嚼,两眼微闭,叹了一口气,只觉天下之至乐,无逾于此矣。杨过将那条娱蚣放在口中一嚼。只一嚼将下去,

14、但觉满嘴鲜美,又脆又香,清甜甘浓,一生之中从未尝过如此异味,再嚼了几口,一骨碌吞了下去,又去夹第二条来吃,连赞:“妙极,妙极J看完这一段,口水直流,方知世界美食还有这等吃法。当时,看到杨过遇见七公,心下甚喜,以为会有更好的际遇。事实上,也确实收获良多,只是到后来看到,七公与欧阳锋相拥而逝,喜悦戛然而止,顿觉怅然若失,只能叹息,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再看所谓美食街上的所谓炸娱蚣,胃口全无。尾声这本来是一篇去年就该写的记忆,因为懒,拖到今天。当年读金庸时,最怕读到结局。到结局了,就要告别了,怅然不已,心中特别失落和空虚。然而,生活还是要继续,为稻粱谋,日常琐碎,这是你无法逃避的江湖。学会放下,学会面对,也许,这就是成长。时至今日,金庸已经逝世一周年。斯人已逝,江湖还在。美食,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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