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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方插件与原软件著作权探讨第三方插件与原软件著作权探讨分析与探讨主要内容案例介绍 涉及的相关概念结论一、案例介绍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对腾讯QQ源代码直接进行修改,推出珊瑚虫版QQ,该版本可去除腾讯中的广告,并加入显示对方IP地址的功能,陈将该软件放到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提供给公众下载。2002年,腾讯公司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与其进行私下接触,并发出律师函进行警告,陈出具书面保证,并发表声明,从网站上删除QQ修改版本。 阶段一一、案例介绍2004年,插件技术兴起,陈开发出一种插件,命名为“腾讯QQ软件珊瑚虫增强包”,供人下载,该增强包可在不修改QQ软件本身的情况下,通过运行插
2、件的方式,使腾讯QQ重新具有珊瑚虫QQ的功能。 阶段二一、案例介绍随后,为提高下载量,陈将增强包安装到QQ软件中,打包后制作成珊瑚虫QQ软件挂在网上,随后又推出多个版本,相关公司发现了珊瑚虫QQ的广告价值,陈以插件捆绑的方式推广公司软件和网页,收取广告费。2006年9月,腾讯公司以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对陈提起民事诉讼。阶段三一、案例介绍同年12月法院判定陈侵犯了腾讯公司著作权,要求珊瑚虫QQ下线,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陈又相继推出几个珊瑚虫QQ软件,并继续收取广告费,金额高达117.28万元。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陈寿福,向南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检查机关认为陈已触
3、犯刑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把下载的软件改头换面牟取暴利,多次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经审理,珊瑚虫QQ软件中包含了腾讯软件95%以上的内容,且与其实质功能相同,放在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这种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法院如何判决?二、插件的概念首先,插件是一种遵循一定规范的应用程序接口编写出来的程序,主要是用来扩展目标软件功能。其功能实现必须依赖于宿主软件的运行,这也是其最大的特点。插件按照开发者的不同,可以分为: 1、软件著作权人开发的插件 2、软件用户开发并仅限于自行使用的插件 3、这两者之外的第三方开发的、提供给开发者之外的人使用的插件 这种第三方开发的插件
4、就是本案例要探讨论的“第三方插件” 什么是插件呢?二、插件的概念第一种插件形式,很明显不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问题;第二种插件形式,根据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 第16条的规定,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具有以下权利,即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该权利被称为“必要修改权”,因此也不涉及侵犯著作权。 第三方插件的运行必须依赖宿主软件的运行,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改变原软件的某些功能,且一般都是捆绑原软件复制、传播的,这也使得第三方插件踏入了侵犯著作权的雷区。 插件是否侵权?三、分析与探讨在前面已将本案分为了三个阶段。在阶段一中,陈直接修改了腾讯QQ软件的源代码,毫无疑
5、问是侵犯了修改权。在阶段三中,陈因将插件与原腾讯QQ软件打包捆绑提供给用户下载使用,命名为珊瑚虫QQ,其与原腾讯QQ软件相似度高达95%,侵犯了复制权与发行权。这两个阶段的侵权行为毋容置疑。在于,在阶段二中,陈单独提供腾讯QQ软件珊瑚虫增强包这一行为,问题的提出三、分析与探讨,个人利益方面,陈将继续通过传播该插件来盈利,而腾讯公司虽然不会损失用户,但是一些需要用户付费才具有的功能将失去,盈利将减少。社会利益方面,陈可能加入更多修改腾讯QQ软件的内容,鉴于腾讯QQ的受欢迎程度,该插件的流行度也会更广,在带给用户更好体验的同时,也会捆绑更多的商家广告,甚至是垃圾软件,给用户安全带来隐患,与此同时,
6、其他的商家看到这样的裁决,也会更加大胆地开发未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第三方插件,同时捆绑利益相关的垃圾软件和广告,会导致整个网络环境和用户安全得不到可靠保障,用户到底是得到的便利多还是受到的骚扰多有待考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分析:个人+社会三、分析与探讨,个人利益方面,陈将不得继续传播该插件,相关盈利也停止,并且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而腾讯公司在不损失用户的同时,相关付费功能会得到恢复,盈利将提高。社会利益方面,陈的败诉会限制未经原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第三方插件的开发,由此带来的潜在的流氓软件和捆绑广告会得到控制,用户的安全会得到保障,同时,也使得以腾讯公司为代表的IT公司看到了自己的技术不足,为了
7、赢得市场会进一步加大技术上的投入,完善用户体验,同时也可以促使第三方插件开发者与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合作,带给用户更便捷的操作。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分析:个人+社会三、分析与探讨首先,该插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该条例给人一种潜在的误导,即软件的功能被排除在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之外,所以软件作品就不存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在这里且以腾讯公司的产品为例,其核心功能是实现聊天,关于它是如何实现聊天的过程,著作权法不予以保护,但并不是说,其聊天的功能被其他插件干预了而无法实现,也不受法律保护,这中间具有本质的差别。
8、 让我们寻找法律依据三、分析与探讨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享有反对对作品进行任何歪曲、割裂或者其他更改,或有损于其声誉的其他一切损害的权利”。我国立法较晚,对保护作品完整权仅限于歪曲和篡改的保护,但该法源于该公约,因此对于它们的理解同样不能脱离该公约。伯尔尼公约认为,任何人对作品的使用均不得有损于作者的声誉,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不能歪曲和篡改作品的正常使用方式。让我们寻找法律依据四、结论根据上述判断标准再来看本案例,腾讯QQ软件以及其中包含的广告弹窗、显示IP的功能作为一个整体的作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被该第三方插件拦截,虽然表面上看仅仅是功能性的改变,但实际上对腾讯公司而言,已经完全脱离了该公司设计该软件的盈利的初衷,对腾讯公司来说是根本性的改变,这可以看做是对腾讯公司“思想和情感”的重大歪曲和篡改,到底结果如何?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