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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n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建筑工程合同概述n 第二节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n 第三节第三节 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n 第四节第四节 FIDIC合同条件合同条件内容提要:内容提要:n 本章介绍了合同法的概念、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基本原则、基本形式与主要条款,及合同订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重点阐述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的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等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建筑工程合同概述n一、合同法原理一、合同法原理n(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n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义务的协议。n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n(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续前续前n(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n(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
3、础上的法)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行为。律行为。(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2.2.自愿原则: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自愿原则: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何单位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1 1)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同恶意进行磋商;(2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合理分配;(险合理分配;(3 3)根据公平确定违约责任。)根据公平确定违约责任。4. 4.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1)(1)订立合同时,不
4、得欺订立合同时,不得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2)(2)履行履行义务是,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义务是,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务;(3);(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根据交易习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根据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保密义务,也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保密义务,也成为后契约义务。成为后契约义务。5. 5.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三)合同的订立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通常需
5、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三个步骤)。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要约邀请一般表现在:广告、商品价目表、商店标价陈列商品等。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发包方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2、要约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1)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需具有使合同成立的全部主要条款。 承包人进行投标报价的行为则可看作是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行为。3、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内容必
6、须与要约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将视为拒绝要约或反要约。 但如果要求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可能会影响合同及时成立,不利于交易的进行,对受要约人也不够公平。 为此,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不视为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若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则可视为承诺,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主要指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 承诺发出后,即受法律的约束,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在招投标中,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即为承诺。续前续前n (四)合同
7、的内容(四)合同的内容n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当事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当事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n (五)合同效力(五)合同效力n 1、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n 2、合同生效、合同生效P146n 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P146147续前续前n 4、可撤销合同
8、:指缺欠合同的有效要件,存在可、可撤销合同:指缺欠合同的有效要件,存在可撤销原因的合同。撤销原因的合同。n 1)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n 2)显示公平的合同。)显示公平的合同。n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六)合同的履行(六)合同的履行n 1、概念:是指债务人前面地、适当地完成约定的、概念:是指债务人前面地、适当地完成约定的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n 2、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义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义务:1)及时通知的义)及时通知的义务;务;2
9、)协作的义务;)协作的义务;3)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4)保密的义务。)保密的义务。n 3、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n 4、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部分履行:P148续前续前n 5、中止履行、中止履行P148n (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n 1、违约责任的承担条件、违约责任的承担条件P148n 2、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P149n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二、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建筑
10、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n1、概念、概念P149n2、特征:、特征:n1)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合同主体的特定性;n2)合同客体的特殊性;)合同客体的特殊性;n3)合同的行政干预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n4)合同条款的复杂性;)合同条款的复杂性;n5)合同的格式性)合同的格式性三、建筑工程合同的类型三、建筑工程合同的类型n(一)根据建筑活动的不同阶段可分:(一)根据建筑活动的不同阶段可分:n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n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n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n4、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续前续前n (二)根据工程承包的范
11、围和数量不同,可分为(二)根据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数量不同,可分为:n 1、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n 2、工程分项总承包合同、工程分项总承包合同n 3、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第二节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n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n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具备的条件(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具备的条件n 共共8条条P151n 二、施工合同订立的程序二、施工合同订立的程序P151n 1、要约阶段、要约阶段n 2、承诺阶段、承诺阶段n (三)施工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办三)施工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合同的签证,得到建
12、设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理合同的签证,得到建设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n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7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和竣工时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质量保修和质量保证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质量保修和质量保证期、双方协作等条件。一般由合同序文、正文和结尾期、双方协作等条件。一般由合同序文、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组成。n (
13、一)合同序文(一)合同序文P152n (二)合同正文(二)合同正文P152n (三)合同结尾(三)合同结尾P153现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在建设工程领域,自1991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等。 1999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以后,根据形势的需要,参考国外的合同结构形式,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先后对这些文本进行了修订,联合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即目前正在使用的版本。新版本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几个: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0年3月1日修订并发布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
14、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这两个示范文本采用的是填空式文本。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5、其他合同 除上述合同示范文本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发布了一些其他合同示范文本,如近期发布的工程保险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等
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标准化的附件。 1、协议书 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虽然其文字量并不大,但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合同当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共性的内容集中起来编写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它共包括11部分(47条177款):(1)词语定义与合同文件。(2)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质量与检验。
16、(5)安全施工。(6)合同价款与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10)违约、索赔和争议。(11)其他。如对不可抗力、工程分包、保险、担保等的规定。3、专用条款 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使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号与通用条款号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4、标准化附件(三个)(1)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2)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3)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节第三节 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n 一、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合同一、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合同:P154n 二、劳务合同:二、劳务合同:P155n 三、承揽合同:三、承揽合同:P156n 四、运输合同:四、运输合同:P156n 五、仓储合同:五、仓储合同: P156n 六、租赁合同:六、租赁合同: P157n 七、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