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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2.2 职责3 .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3.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大级)3.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重大级)3.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较大级)3.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一般级)4 .监测、预警和报告4.1 监测4.2 预防预警4.3 速报制度5 .应急响应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I级)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m级)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
2、情的应急响应(IV级)5.5 应急响应结束5.6 应急响应工作分工6 .善后处理7 .保障措施7.1 救灾队伍保障7.2 资金财力保障7.3 宣传与培训8 .预案更新9 .奖惩与责任9.1 奖励9.2 责任追究10 .其他事项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宜章县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地质
3、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4.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1.4.3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害灾情和险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XXX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由镇长廖丁昆任指挥长,镇财政所、镇民政办、镇学校、镇卫生院、镇安监站、镇水管站、镇城建办、XX
4、X派出所、XXX供电所、XXX电信分局、镇广播电视站、XXX移动、联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廖高国任办公室主任,彭济豪任办公室副主任。2.2 职责2.2.1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抗灾救灾工作指示,部署应急工作;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决定有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落实;指导镇内受灾地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2.2.2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实施
5、、协调各项应急工作,为镇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判断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方案和对策建议;起草镇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镇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防灾抗灾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省、县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协调各村居和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2.3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协助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
6、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工作。2.2.4 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2.2.5 应急处置技术组的组成和职责镇城建办、水管站、林业站、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会商,对突发地
7、质灾害应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结束、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和提供技术指导;承担镇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2.6 应急抢险队伍镇应急抢险队伍由镇民兵应急分队、公安派出所、各村(社区)干部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镇人民政府可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需要,组织、调度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对抢险救灾提供支持。3 .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特大级)、大型(重大级)、中型(较大级)、小型(一般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四级。3.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特大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
8、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3.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重大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IOOo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3.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较大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
9、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3.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一般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4 .监测、预警和报告4.1 监测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对暴雨和持续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
10、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和险情灾情、汛情、气象等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人,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4.2 预防预警4.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镇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县域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
11、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4.2.2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逢暴雨和持续强降雨天气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进一步加强值班,及时收集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和处理。4.2.3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在汛期,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及时提请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
12、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4.2.4 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时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下称“防灾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下称“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4.2.5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与防御措施。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
13、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气象局负责,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并告知有关村(居),同时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等级。其中: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当地
14、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点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
15、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的群众。4.3 速报制度4.3.1 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4.3.2 各村(居)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4.3.3 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生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5 .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