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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1抽样方法在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抽取样品2卷,每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m后,取1卷,取1.5m的全幅卷材试样两块(其中一块为备用,紧跟裁取);另取1卷,取LOm的全幅卷材两块作为单项复验样品(其中一块为备用复验样品,紧跟裁取)。随机数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假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表1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外观GB18242-
2、2008GB/T328.2-20072厚度GB18242-2008GB/T328.4-20073耐热性GB18242-2008GB/T328.11-20074低温柔性GB18242-2008GB/T328.14-20075不透水性GB18242-2008GB/T328.10-2007B法6渗油性GB18242-2008GB18242-20086.14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
3、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4异议处理对判定不合格企业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4.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4.2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细则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复检项目如有仲裁法需用仲裁法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5附则本实施细则编制单位:XX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本实施细则由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