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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教委各项目主管处室及各项目单位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增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第三条市教委各项目主
2、管处室及各项目单位是实施事前评估的责任主体。财务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实施办法,选取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应用相关结果;各项目主管处室负责对本处室职能范围内拟新增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并根据事前评估意见完善项目管理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第四条事前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事前评估应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为依据开展。(二)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政策和项目决策进行综合评估。(三)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
3、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四)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第五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三)财政部及市财政局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四)市教委及所属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六)其他依据。第二章事前评估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第六条事前评估原则
4、上对重点项目、新增项目以及部门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进行评估。所谓重点项目,一般是指资金量较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社会受益面大的财政支出项目。第七条事前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内容与我市宏观政策、行业政策、教育职能和规划、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与其他政策重复交叉,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或可持续性效益,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等。(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是否高效、经济,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有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类似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中的重要经济
5、评价指标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明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和现实需求是否匹配,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合理可行,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是否分解落实到具体任务。(四)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项目是否采取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等,项目设立、清理和退出是否有明确的时限和步骤。(五)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支出责任与事权
6、是否匹配,支持方式是否合理,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等。(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第八条事前评估的方式。包括论证评审、现场调研问卷调查、咨询座谈等方式。(一)论证评审。对于专业性较强、评估难度较大的项目和政策,对相关问题存在疑难点时,可邀请业务、管理、财务等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和咨询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二)现场调研。对于有一定物质基础的项目和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察和了解项目真实情况。(三)问卷调查。对于利益相关方涉及对象多、作用范围广的项目和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四)咨询座谈。对于涉及工作主体多、人员分散的项目和政
7、策,在入户培训、现场调研、召开评估会时,可组织特定人员开展座谈,了解项目、政策情况,集中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第九条事前评估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文献分析法等。(一)成本效益分析法。以用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加强成本核算,将全部成本和预期效益进行对比,评估项目投入价值。(二)对比分析法。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财政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三)因素分析法。全面梳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评估。(四)公众评判法。采取专家评估、抽样调查等方式
8、,对事前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五)文献分析法。对收集到的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深入了解评估对象的性质和状况,并从中引出相关观点或评估结论。(六)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第十条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高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第三章事前评估的程序第十一条事前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报告撰写三个阶段。第十二条事前评估准备阶段。(一)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实施主体根据职能,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评估对象。(二)成立评估组织。应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
9、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事前评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参与。(三)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第十三条事前评估实施阶段。(一)召开评估入户会。评估工作组与各项目主管处室、被评估单位商定入户时间,召开评估入户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对被评估单位开展培训工作,介绍评估工作流程、时间安排,明确事前评估资料准备清单内容等。(二)准备资料。被评估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在评估工作组的指导下撰写预期绩效报告,并按时间要求报送评估工作组。(三)组建专家组。
10、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原则上专家组成员数量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评估工作组应适时对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向专家明确评估工作流程和专家工作规则,与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四)收集审核资料。被评估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此外,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咨询专业人士,主要是指通过咨询行业内专业人士,了解相关背景,准确把握项目或政策特点;查阅资料,主要是指通过图书馆、电子书库、网络等多种手段,收集查阅项目或政策背景、国内外现状、同类或类似项目(政策)做法等资料,对项目(
11、政策)进行充分了解;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主要是指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访谈,核实有关情况,了解受益对象的真实想法。(五)进行现场调研。评估工作组视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被评估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现场调研工作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共同参与。(六)召开专家评估预备会。评估工作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对相关数据进行摘录、汇总、分析。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评估工作组明确列出需补充的资料内容,要求被评估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上报,逾期不提供视同
12、资料缺失。(七)补充资料。评估工作组将需补充提交资料清单反馈被评估单位,由被评估单位补充提交相关资料,评估工作组进行审核,送达各评价专家,工作组与被评估单位签署事前绩效评估资料确认单。(A)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估时,评估工作组需提前将专家资料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做好解答工作。(九)召开专家评估会。评估工作组在充分收集分析资料、现场调研、召开预评估会的基础上,按照专家评估会程序,组织被评估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召开正式评估会。专家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专家组讨论总体意见,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意见书,如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则需单独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
13、委员)评估意见。第十四条事前评估报告撰写阶段。评估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评估报告。(一)事前评估报告的具体格式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二)事前评估报告正文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评估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内容。其中,对拟新出台政策和项目与外省市同类政策和项目对比分析、同领域现行政策交叉重复情况应详细说明。报告撰写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三)事前评估报告附件包括项目申报相关资料、评估专家意见等内容。第四章事前评估结果应用第十五条事前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和评估得分两部分。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
14、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和不予支持三种。第十六条市教委将事前评估结果为予以支持的政策和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按照项目库管理程序,报送财政项目库,为年度预算编制做好储备。各项目主管处室及各项目单位要根据事前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第十七条市教委将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政策和项目,需按要求调整完善,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受理;对于调整完善后支持项目,应于正式专家会召开之日起45日内,按要求向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交调整完善的补充资料。提交补充资料后,再由专家组对补充资料进行论证,给予支持或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的最终结
15、论。凡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项目,或提交资料不全的项目,评估结果均为“不予支持”。对审核认定同意纳入财政项目库的政策和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统筹考虑。附件:L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2.专家评估会程序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一、预算部门(单位)需填报的资料L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2 .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申报表。3 .事前绩效评估预期绩效报告。二、预算部门(单位)需准备的资料1 .背景及发展规划。(1)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家、天津市确定的大政方针、政策。(3)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2 .申请材料。(1)实施方案。(2)可行性研究报告。(3
16、)立项专家论证意见。(4)初步设计资料或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图纸。3 ,预算测算材料。(1)项目预算及明细、项目预算测算说明。(2)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价格及依据。(3)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定额。(4)反映测算依据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4 .与项目设立和预算有关的其他材料。附件2专家评估会程序L时间、人员、地点的确认。评估工作组与专家进一步确认项目(政策)问题,评估资料核实后,确认事前绩效评估会时间、地点、人员。2 .介绍参会人员。评估工作组介绍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被评估单位人员、其他参会人员。3 .宣读评估工作纪律。评估工作组负责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