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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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财税20031922003192号号及及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32003103103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

2、收政策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32003119119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财税20031922003192号及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

3、20032003103103号有关内容号有关内容l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下发文件的规定,原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 l凡在2005年底之前,符合中发200212号文件优惠政策条件规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期满为止;凡在2005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

4、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至期满为止。 l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l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是指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劳服企业认定、年检的有关规定,经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发放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下简称加工型劳服业),是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从事货物生

5、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的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 l1认定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6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9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l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查下列材料:一是核查企业是否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二是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是核查企业为下岗失业人员支

6、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加工型劳服企业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l 1减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资产负债表(新办企业)或财务报表(现有企业);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l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是指街道社区兴办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的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并与其

7、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 l1认定申请;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5企业职工花名册;6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9企业年销售额证明(现有的小企业实体需提供 10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l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查下列材料:一是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二是核查企业为下岗失业人员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三是核查企业职工总数是否在100人以下。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经核查,符合条件的

8、,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l1减税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加工型街道社区小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明;5资产负债表(新办企业)或财务报表(现有企业);l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l以上两种企业(实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中的相关规定办理。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2208号

9、)和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部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意见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2160号)下发号)下发后,各地反映一些征管问题,总局进行了进一后,各地反映一些征管问题,总局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步明确 l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该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l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的规定,免征城

10、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照章征收增值税。 l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执行财税2002208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条的政策,但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l财税2002208号文件第五条中“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其免税的起始时间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计算。 l对服务型企业兼营桑拿、按摩等不予免税项目的,企业应当将不予免税

11、项目与免税项目收入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免税项目收入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l企业(经济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比例,在企业申请享受减免税资格时,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人员比例作为预缴(预免)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在汇算清缴时,以每一纳税年度内企业(经济实体)各月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的平均比例作为适用政策的依据,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计算公式中的职工总数包括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但不应包括本企业的离退休人员。 l财税2002208号和国税发200216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中,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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