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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生产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科(部)安全生产职责4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6职工安全生产职责7安全管理制度8职工安全操作总则9设备安全管理制度H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6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1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23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
2、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签发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负责按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七、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调查。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
3、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二、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计划、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四、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七、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职权范围内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逐级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事故。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
4、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一、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二、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把职工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计划。四、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车间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实际问题。六、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七、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八、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安全科(部)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制度。二、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制定安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建立相关档案。三、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抓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四、搞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先令其停止作业,然后再报告厂领导。五、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
6、产会议,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好记录。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七、做好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负责督导防范措施的落实。八、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奖惩意见。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一、在厂长和安全科的领导下,督促本厂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领导汇报。二、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协助技术人员向企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参与制订有
7、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四、熟悉企业生产的每道工序,掌握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人厂职工的安全教育,指导并检查班(组)的安全教育。六、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严重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七、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八、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
8、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必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保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
9、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即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操作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安全管理制度一、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10、”的原则,做到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厂长(总经理)负责,生产副厂长(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厂(公司)内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安全科,每车间设专(兼)职安全员12名。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坚持例会制度,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问题.同时严格进行安全联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凡有设备运转,用人作业的地方都必须有显而易见的、适应本机器设备特点的安全操作规程。四、新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五、对各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工人定期培训、考核、年审验证。六、按规定按期发放防护用品,并要求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七、院区和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
11、志齐全(包括防火灾、雷电、风雨、安全围栏、防护罩等)。八、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事故应急需要,配备应有的应急救援器材,指定地点存放,专人负责保管、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职工安全操作总则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进入操作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人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
12、电的服装。三、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四、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五、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
13、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六、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七、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
14、12伏。八、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在厂内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九、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戴压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十一
15、、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十二、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焕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十三、生产过程产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十四、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十五、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十六、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人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十七、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十八、机械类工人除遵守本总则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十九、凡不符合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