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运营涉及的税务关注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金运营涉及的税务关注问题.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投资业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税务问题一、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基本条件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3、注意事项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每年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注意以下事项:(1)财务部统计年度应开票金额,做好开票金额预算和开票进度安排,及时更新新增开票事项;(2)投资部在签订合伙协议时,根据开票计划安排,和财务一道确定条款约定,考虑协议的执行期间和开票进度。为确保小
2、型微利企业的资格,可以享有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注意以下事项:(1)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协议中尽量避免集中开票的情形(按年、半年开票),约定按照月或季度开票,推迟纳税义务的时间。(2)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成立新的合伙基金时可以考虑出资额的情况。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政策(1)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一一财税(2018)55号2、注意事项投资部确定投资组合时,应该考虑选择一部分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基金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均可),投资规模的确定可以根据对其他项目未来退出时的收益情况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