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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营养门诊与各临床科室协作机制营养治疗是医院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营养治疗的实施是一个团队工作,它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尤其需要各临床科室和营养科的协作。营养科的工作不仅是制定治疗饮食,而且是参与到临床治疗的过程当中,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发挥营养科的作用需建立营养科和各临床科室的协作机制,以利于营养工作的开展及营养工作路径的建立和完善。第一条、临床医护人员承担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工作,临床主管医生综合患者营养筛查结果和病情需要,开出饮食医嘱或转诊营养门诊。第二条、饮食医嘱应及时通知营养门诊。营养门诊根据医嘱制定符合营养原则的治疗饮食。第三条、需营养门诊会诊的患者可由临床医
2、生填写转诊单,送交营养门诊,营养门诊人员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填写转诊记录,根据病情及营养状况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疑难病例征求主管医生意见,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营养治疗计划。第四条、临床医护人员对采用特殊治疗饮食的患者的进食情况、营养改进状况应认真观察并写入病程,并列为各级医生、护士查房内容之一。第五条、临床护士应协助营养门诊检查、监督配膳员的饮食发放,避免差错。第六条、营养师参与医疗查房,对营养风险指数高的患者及时与主管医师、护士沟通,了解病情的发展。参与特殊、疑难、重危患者的多科协作讨论,根据病情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并根据动态的病情演变来调整治疗过程中的营养方案。第七条、营养门诊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营养专业知识咨询、培训并参加临床科研工作。第八条、营养人员应加强营养治疗宣传,每周到孕妇学校进行孕期营养知识宣教,定期征求临床科室意见,改进营养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