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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切实加大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力度,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我镇文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机制。一、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经研究,成立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文化工作的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文化站、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文物保护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文化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
2、村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及时上报需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日常事务。镇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我镇文物违法犯罪形势,制定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村对本村范围内的文物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区域性文物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及时与上级部门协调和配合处理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同时定期通报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情况及对策措施,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二、案件管辖和侦办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是指盗窃、破坏馆藏文物、田野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非法经营文物的违法犯罪案件。我镇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统一由派出所管辖,专
3、门负责打击本镇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后,各村第一时间要立即上报镇主要领导,并向派出所报警,同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在立案调查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要迅速出警,采取有力侦查措施,全面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三、工作措施和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二)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文物保护联络员向镇政府文物保护领导小组通报巡查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三)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镇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地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实际,组织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打击时,应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明确打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点面结合,确保重点区域全面覆盖,工作富有成效。(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镇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安全防范协作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制度。每年年底前,要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提请县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