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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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结合我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的岗位基本要求,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是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取消硕导资格遴选,实行资格遴选与岗位聘用合一,按需设岗。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硕导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对硕

2、士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起到示范和教育作用,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第四条参与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根据培养方案和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和落实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环节,引导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定期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第五条发掘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潜能,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提供硕士研究生必要的科研经费,鼓励给予适当的助研补助;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提升硕士研究生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第六条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把生源质量关。第七条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研究。第三章岗位要求第八条学术学位

3、硕导岗位基本要求(一)申请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专家称号的校外人员;(二)至当年6月30日未满56周岁(博士生指导教师未满61周岁);(三)有研究生教学经验,能承担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四)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六)当年度硕士学术学位招生方向原则上不超过2个。第九条专业学位硕导岗位基本要求(一)申请人为我校教师,或所在单位与我校有稳定的教学科研等合作关系的校外人员;(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S)至当年6月30日未

4、满57周岁(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未满62周岁);(四)能承担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五)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六)当年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原则上不超过2个。第十条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的岗位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首次招生和继续招生的硕导近3年专业成果及其他要求,见附件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成果等要求报备表说明。第四章岗位申请程序第十一条岗位申请程序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硕导岗位申请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二(三)学

5、院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四)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五)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本校教师复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布,校外人员复核合格的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公布。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年1月16日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成果等要求报备表导师类别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其他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首次招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由外语硕士点院校主

6、办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5万字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主持或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符合学术型硕土招生条件者,需同时招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继续招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由外语硕土点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申请继续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如不完全符合

7、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条件,但在某方面成绩突出者,由本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5万字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审议通过者,方可招生。(2)符合学术型硕士招生条件者,需同时招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首次招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期刊或境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Q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0万字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课题。继续招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期刊或境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el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0万字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课题。申请继续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如不完全符合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条件,但在某方面成绩突出者,由本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成果奖。者,方可招生。注: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为申请人近3年来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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