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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芜湖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安办2021)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
2、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宣贯目标(一)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工作步骤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城乡)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动员准备阶段(即日起
3、至9月30日)。做好学习宣贯准备,准备各种学习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二)宣传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2月1日)。通过开展宣讲培训、知识竞赛及借助媒体等方式,集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三)梳理总结阶段(12月2日至12月31日)。认真梳理总结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并形成报告,总结经验。四、主要任务(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一是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监管执法部门培训工作。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
4、安全生产法,熟悉具体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内涵,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抓好建筑施工领域相关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培训必学课程,进一步宣贯安全生产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鼓励企业自觉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多手段、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坚实的基础。(二)广泛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
5、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一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就如何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线下培训+线上直播”同频共振。运用网络直播的方式,聚焦新安全生产法特色、亮点和主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业性解读和业务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教育培训格局。三是开展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以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为背景,结合建筑施工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发动相关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三)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一是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
6、等主流媒体,详细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组织编印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贯,同时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三是动员企业、在建工地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组织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普法力度。(四)严格规范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管部门要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新
7、要求、新规定、新标准,严格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实。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快建立部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企业违法行为联合打击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存在职责交叉的领域,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三是落实“边执法、边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
8、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城乡)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央属、省属、市属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全市建筑企业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守住安全底线。(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
9、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城乡)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动员,迅速行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探索创新宣贯模式和方法,将新颖快捷的新媒体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合力督促指导,确保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三)加强信息报送。为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扎实推进,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进行抽查,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请各相关单位于每月28日之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于12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