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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实施细则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创新、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创新水平、创业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单项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1、评选对象:单项奖助学金评选对象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
2、诚实守信、品格高尚;(4)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科技活动,且有突出贡献;(5)本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二)单项奖学金项目及奖励金额。单项奖学金包括科技成果奖、科研实践奖、学科竞赛奖、文体竞赛奖。1、科技成果奖在省级以上学术科技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一般期刊奖励500元,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奖励IOOO元。获国家发明专利(主持),奖励2000元;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主持),奖励500元。2、科研实践奖积极参与由学院教师主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实践活动,对在当年立项并在年内按照课题要求完成一部分工作,得到课题组的认可与推荐的团队。该奖项兼顾各院系平衡,每年各院系掌握在1.55万元之间,具体视院
3、系规模和项目情况而定。针对具体的每一项课题,需根据参与教科研课题实践活动团队所完成的项目和工作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3、学科竞赛奖(1)参加国际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给予2500元、2000元、1500元、800元奖励。(2)参加全国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者,分别给予1500元、IOOO元、800元、500元奖励。(3)参加省、部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600元、400元、300元奖励。(4)参加市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4、文体竞赛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省、市等组织的有关文体、艺
4、术等方面的各类竞赛,奖励标准如下:(1)参加国际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Iooo元、800元、600元奖励。(2)参加全国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600元、400元、300元奖励。(3)参加省、部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4)参加市级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50元奖励。5、其他单项奖。参加其他国际、省部级竞赛获奖者,其奖励标准由学校核定发放。6、学会、协会、行业、研究会等机构主办的竞赛,其奖励标准要降低一个等级(如获得全国二等奖,则降为省级二等奖,以此类推)。7、如果某项比赛有特等奖,单项奖核定时
5、,特等奖视为一等奖,一等奖视为二等奖,其它以此类推,并按上述条例奖励。8、如果某项比赛没有奖励等级,仅有名次,第一、二名视为一等奖,第三、四、五名视为二等奖,第六、七、八名视为三等奖,按前述条款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S)评选程序1、由申报人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单项奖助学金申请表,并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授权书、教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由申报人所在分院初审,申报人所在分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要求后,统一报送学生处。2、学生处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予以公示。(四)评选时间申报评审时间一般在每年三月份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分院上交申报材料,分院受理学生申报材料后,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交学生处。(五)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