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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l注意审查合同招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I)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以及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要进行招投标。(2)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02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需做到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0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时,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0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05注意审查对
3、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0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例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0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2)工
4、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是指: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0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0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
5、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该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计价,税前总价下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由总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XXX元以内不予计取,XXX元以上单项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签证、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下浮率下浮。(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6、。在项目实践中,这种方式采用不多。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工程变更包括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上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
7、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XXX元以内不予计取,XXX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该阶段的程序设置为:(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2)工程交付;(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4)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下述内容,即: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
8、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13在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I)对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及利息约定。(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违约金:可与延期通比例的约定。(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
9、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留置权)。(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
10、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协议中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签字盖章时、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附生效条件)等;合同签订地、项目所在地。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诉讼和仲裁的选择;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承包方或发包方所在地、第三方。16其他注意点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关于公章使用和款
11、项支付。(1)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2)款项:转账、一个帐户。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一种,需要施工方与发包方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进行平等的协商,然后进行审查,双方没有异议的,需要签字盖章。那么,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怎样的呢?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留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市场各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峻干扰了市场秩序。虽然,从法律上讲,因该种动机签订的合
12、同无效,而且可以依照相关救济条款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同样会给组织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损失。所以合同主体的合法真实是合同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关系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前提之一。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当然,自已一方的主体是否适格(例如不是独立法人、法人名称不对、印章和名称不一致等),也要进行审查,防止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是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单位的地址(包括送达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正确
13、;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是否明确,变更联系人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资格、信用等;合同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假如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建设施工合同要求业主有“报建”的整套资料、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开
14、发资质等。工程来源是否正当(如需要经过招标的是否经过招标),是否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程名称是否规范,工程范围、内容是否清晰;。对实行资质治理或特别许可的业务,若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轻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另外采用假的资质进行欺诈也是很常见的。审查相关资质和许可要求审查者深入了解相关专业知识。3、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一个组织的资信能力是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要因素,一个规模较大、信誉良好、业绩精彩的组织同样有可能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而影响其详细项目的操作,从而可能造成缔约方的损失,轻则延误履行期限,
15、重则违约不能履行。因此,一般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项目或者较大额度的采购等合同,一般要求对方出具履约保证金函,这样才能从资信上促进对方积极履约。另外在后期质量保证期内,要求对方出具质保金保函也是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一般只适用于较大工程项目,涉及金额较多。另外,过往业绩和人员素质也是缔约目的实现的保障之一,对业绩和人员的资料审查应该列入合同要害审查项目之一。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审查时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
16、工企业应该拒绝,以免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还要审查施工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履约能力、信誉等情况,加以调查核实。二、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朴、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例如:相对于合同主体、标的、技术标准等重要合同内容来说,有些合同内容很容易被忽视,甚至在合同中完全没有体现,如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质量保证等等,其实从合同履行的可行性上来说,这些也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不可抗力发生的机率就非常之高,而因此损失的承担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