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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3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流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及流程1、分部工程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施工负责人)交底,接受人应为该分部工程的工程部全体管理人员。分项工程应由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副总工、施工负责人)交底,接受人应为全部施工人员或分头按专业交底。2、分部分项技术交底不能只作一次交底,而应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交底内容改变,安全技术交底应进行动态管理,因虽各工序的工程内容一致,但由于施工部位的不同,作业环境变化,根据不同状况再作交底。宛如是砌砖,同是钢筋绑扎,底层和高层的安全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必需根据不同状况再作交底。即要针对每层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3、安全技术交底必需认真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人本人逐个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和漏签(若确实不会写字,应按手印,手印旁边备注姓名)。签字时最好像发工资时签字那样,不要传递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