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市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明确我市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2关于明确我市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20日印发关于明确我市联合测绘成果中房屋层数、地下车库套内确权、自持房屋确权登记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提出对满足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应按套内面积实施测绘、确权及销售,即对整体或分期开发的地下车库实测套内面积进行确权时(首次登记),与我市现行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算不一致。因此,为做好与我市现行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衔接工作,需对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中的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收费计收方式进行调整。二、政策依据(一)广东省物
2、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第11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l号)第十五条“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可按车位(车库)的数量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具体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三、编制过程(一)征求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我市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政策进行调整
3、的意见和建议。(二)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开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专题座谈会。(三)商请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我市五区近三年住宅车位(车库)249873条数据,对以上数据有关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定价政策所需的基础性数据。(四)参考借鉴省内其他城市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探索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按不同级别分档最高限价的创新举措。四、相关说明(一)明确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按数量计收的收费方式。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l号)规定,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
4、务收费可按车位(车库)的数量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从文件印发之日起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统一按数量计收。同时,为做好政策的衔接,明确之前已约定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从其约定。(二)合理调整车位(车库)按数量计收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我市五区近三年住宅车位(车库)249873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定价基础性数据,分别计算出对应的车位(车库)每月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最高标准并取整,具体如下:前期物业服务费级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元/平方米月)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元/车位月)一级2.7057二级2.
5、3550三级2.0042四级1.6535五级1.3028备注:以上车位(车库)均含公摊水电费,子母车位按照普通车位的L5倍收费。备注说明:根据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标准泊位、子母泊位的面积大小的规定,共用单一进出通道的两个标准泊位(子母位)按L5个标准泊位计,因此,对应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级别区域的子母车位按照对应普通车位的1.5倍计收。人防车位可参照执行。本次制定以数量计收的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与现行按建筑面积(含分摊面积)计收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基本持平,最高档次的收费标准低于珠海、江门(分别为70元/车位月、60元/车位月),略高于东莞与中山(均为50元/车位月)。具体收费标准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等与业主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通过合同或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