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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延庆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编制背景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依规划管理”的工作原则,明文规定“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尚未编制规划的建成区,应当在法规实施后三年内完成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等管理要求。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初启动延庆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以我区18个街乡镇行政区域为规划单元,分2批次完成文稿编制
2、和发布实施工作。二、编制情况为做好编制工作,我们认真学习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色彩、街道更新治理等城市导则和户外广告相关规范标准;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及相关街乡镇深入沟通对接;逐街逐巷对规划范围内建筑物进行实地踏查,完成现场取照、尺寸测算、属性核实等基础工作。结合我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工作思路,经反复推敲,数易其稿,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次的香水园街道、儒林街道、百泉街道、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沈家营镇以及两个地区级重点商圈(城市北部商圈、金锣湾商圈)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三、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文稿主要分
3、为四个章节。一是总则,明确规划范围、对象、依据和时限等内容,阐明上位规划要求,分析街区概况,提出广告规划目标定位。二是广告规划控制要求,根据区域功能特点和街区风貌管控要求,划分禁止、限制和允许3类设置区域,并分别给予不同设置系数;根据街区风貌特点,提出突显不同界面风貌特色的户外广告设施控制原则,明确每类分区内不可设及可设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将市级规划要求具体落实到街区层面。三是广告详细规划设置要求,进一步细化品质指标,将区域系数和用地系数落实到地块层面,明确附着式、落地式广告数量等总量控制要求,并提出关于设置位置、高度、风格、色彩、照明、材质等品质控制要求;提出公益性、临时性及新型新技术等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期限、规格、安全方面的具体设置要求。四是规划落实,提出实施要求、实施原则、智慧管理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