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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Z管理为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管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生产、工作秩序,同时确保员工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身体及心理状态,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范的员工管理是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的基本保障,是做好现代企业深化改革与创新管理以及企业组织经营生产的先决条件,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违纪员工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奖惩严明。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与西北分
2、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第七条员工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者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第八条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齐心协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第九条员工的迟到、早退或旷工依下列原则判定:L迟到、早退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为旷工半日。无故超过十五分钟后上班或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为旷工
3、半日,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除外。2.旷工员工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为旷Xo员工谎报请假原因,伪造、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病假证明的,其休假为旷工。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员工本人和考勤员均为旷Xo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十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应向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或出示有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请假两日以内的(含两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两日以上五日以下(含五日)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五日以上的须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项目员工请假一日及以上报项目经理及项目书记审批。项目经理及书记请假三日(含三日)以内需经分管领导审批,三日以上的需经公司
4、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审批。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不批准事假。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时,应持本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批准,按上述手续办理。经批准的事假期满后,应按时销假上班或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事假期限一年内累计最长不得超过20天。有年休假者,需在年休假休完后才能请事假。第十一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公)负伤休假应有所在单位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伤情严重、经治疗终结丧失劳动能力者,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必须在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因急病需抢救而就近治疗的须开具抢救证明)后,1周内交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方可视为病假。休假期限按日历天数
5、连续计算,遇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不顺延。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详见下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表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待遇10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在医疗期内,停止工作医疗累计在六个月以内者,按现行规定发给病假工资。5年以上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停止工作医疗累计在六个月以上者,按现行规定发给疾病救济费。10年以上15年以下12
6、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员工病愈后,要求重新上岗工作的,应当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证明员工身体已经完全康复,能够参加工作,公司方可安排员工工作。第十三条探亲假凡在分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日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休假期限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遇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不顺延
7、。1 .员工从工作地到居住地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4 .员工父亲或母亲与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5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在上半年转正定级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假,下半年转正定级的,从次年起可享受探亲假。6 .员工双方因各种原因同配偶或父母在当年内团聚达到30天以上的,则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7 .援外出国人员在国内的一方,不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待遇。8 .探亲假当
8、年使用完毕。9 .季度探亲假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探亲的,在工作允许的条件下,可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5天。10 .家属反探亲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季度探亲假的,可申请其家属到员工工作地反探亲,但必须经员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每年度不超过两次,每次5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反探亲家属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人,反探亲家属反探亲期间可由所属单位安排在项目部住宿或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标准,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负担。11 .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可参照履职待遇一般员工标准报销。12 .各单位要建立员工考勤及休假台帐,由各单位人事或考勤部门严格按规定掌握。员工调动时随同人
9、事令一同转出。内部调动无考勤及休假台账,新单位不安排探亲假。13 .员工休探亲假期间,往返的在途时间不计入假期。14 .能够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需在年休假休完后,才能休探亲假。第十四条年休假在岗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能够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需在年休假休完后才可以休其他类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精确到月,员工年休假的统计以自然年度为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从下月起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下月起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从下月起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
10、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 .员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4 .对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请假天数少于5天的优先使用年休假)。员工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按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计算确定。5 .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
11、工资收入。第十五条婚假、丧假L员工在工作地结婚时,凭结婚证书,可享受婚假3天;若增加婚前检查可增加10天,最高可休3+10=13天。员工婚姻关系在外地,本人申请到外地结婚,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应当自取得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使用;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2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丧假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加路程时间。其他亲属死亡需要本人料理的,按事假处理。3 .员工婚、丧假路费自理。第十六条产假L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包含产前假15天,产前假,系指预产期
12、前15天的休假);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5 .因个人原因哺乳期不能按时上班,经本人申请,所属单位同意,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
13、改为发放生育津贴,具体津贴标准以职工参保地生育保险政策为准为准(各单位需在职工休假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人事通知的依据)。第四章员工休假的管理第十七条以上各类假期中,除年休假外,其他各类假期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遇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不顺延。公司鼓励项目部员工在不影响施工生产的前提下,采用轮休等方式休假,项目部应当确保每名员工每月享受不少于3天的假期。第十八条员工在年休假、工伤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员工休探亲假、婚(丧)假期间,月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根据休假天数按比例核减。员工请事假的,各项工资待遇、补贴等按照实际休假天数予以扣发,全月事假不发工资,社会保险个
14、人应缴部分由员工本人缴纳;超过事假最长期限规定的,社会保险全部由员工本人缴纳。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员工各种休假制度的管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手续,认真审查考勤,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员工休假,必须在服从工作和生产的前提下,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按相关审批程序办理有关休假手续,方可生效。休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必须到人事部门或考勤管理部门销假。员工请假、休假应符合规定,否则,有关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二十条员工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及时与员工联系,催促其返回工作岗位。逾期不归,也不同单位或部门联系说明逾期理由的
15、,视为旷工,可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考虑到办公的快捷性,所属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络考勤软件,但要把握以上假期管理的原则以及书面材料的留存。第二十二条退(离)休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享受各种年度有薪假期。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员工违纪记录制度。根据错误性质、危害程度的不同,员工违纪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特别严重违纪。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单位或部门应分别不同情况记录其违纪。(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一般违纪一次L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2 .工作时间脱岗的;3 .工作时间玩网络游戏,或做工作之外事情的;(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严重违纪一次1 .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连续旷工2天的;2 .伪造、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病假证明,谎报请假原因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3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的;4 .消极怠工,不能按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任务的。(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特别严重违纪一次1 .连续旷工3日、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5日的情况;2 .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或他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第二十五条员工违纪记录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度考核时应查阅职工违纪记录,并按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