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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亏损项目部里!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系统有效地开展亏损项目治理工作,实现项目减亏增盈,减少并挽回亏损项目造成的资产损失,建立长效机制,改善企业资产质量、提升效益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境内各类施工项目,境外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亏损项目治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分级治理原则;(二)分类施策原则;(三)违规追责原则;(四)损失挽回原则;(五)标本兼治原则;(六)成本谨慎原则。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亏损项目,是指项目利润为负数的单个工程项目(即收入减去成本为负数的工程项目)。单个工程项目是指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项目,局(代局)指挥部下属的进行独立核算
2、的项目部(或分部、工区)属于多个工程项目。项目利润的计算公式:项目利润=项目收入-项目成本。项目利润包括二、三级公司两级收取的管理费、分包差价(内部分包单价差)。确认项目收入,包括:已完工已计价部分、初始合同及补充合同内已完工未计价、合同外已批复的变更已完工未计价部分、合同明确规定予以调整的差价而未调整的部分。不包括:合同外已完工未批复部分及已发生成本但依据合同条件不可计价部分。确认项目成本,包括:合同内和合同外所发生的全部成本。第五条亏损项目按项目所处状态分为两类,即过程亏损项目和最终亏损项目。过程亏损项目,是指建设单位未竣工结算的亏损项目;最终亏损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已竣工结算的亏损项目。第
3、三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及项目部对亏损项目治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第七条在股份公司“治亏与压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亏损项目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担任。第八条股份公司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动员部署亏损项目治理工作;(二)加强宏观环境改善,积极与国铁集团、国家有关部委保持沟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制定股份公司亏损项目治理管理办法;(四)审核二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目标;(五)对列入股份公司重点监控范围内的亏损项目进行督导与审计;(六)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第九条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具体承担以下
4、职责:(一)生产管理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是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与国铁集团、国家有关部委保持沟通,贯彻执行亏损项目治理相关方面的政策制度;负责审核二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年度目标;对重大过程亏损项目治理进行监督;定期收集整理亏损项目治理信息和相关报表,并及时公布;负责对重大亏损项目的施组不合理、工期滞后,工程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价格超限价等对口成本要素亏损的治理工作。(二)财务与金融管理部:负责重点亏损项目亏损金额的核实,参与亏损项目治理工作;负责现场经费、财务费用、税金等对口成本要素亏损的治理工作。(三)审计部:统筹全系统亏损项目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亏损项目审计,查找
5、管理漏洞,分析造成亏损的主、客观原因,并界定责任;按照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建议。(四)纪委:负责对职能部门履行亏损项目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再监督;对亏损项目治理过程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会同审计部一起追责;对治理过程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导致亏损额度增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五)规划发展部:负责与国铁集团、国家有关部委保持沟通,贯彻落实亏损企业治理相关政策办法;负责亏损企业层面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宏观成本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为亏损项目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六)人力资源部:依据审计部对亏损项目的审计结果、责任界定以及纪委的核查结果,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建立健全
6、项目经理岗位聘任制度,做到凭政绩用人、凭效益用人,建立项目经理提拔任用与项目盈亏挂钩机制。(七)法律合规部:负责为亏损项目治理提供法律政策支持,保障亏损项目治理工作依法合规;组织处理亏损项目中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防止债务风险扩大及减少额外诉讼损失;加强项目法律合规专员队伍建设,促进法律合规工作落实落地。(A)经营开发部、投资管理部:从源头防范承揽亏损项目风险;参与对亏损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督导帮扶;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对投标造成经营亏损项目的治理工作。(九)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排查整治、节能减排、事故预防及处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超预算等对口成本要素亏损的治理工作。(十)科技创新
7、部:指导项目通过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负责对口成本要素亏损的治理工作。(十一)总裁办公室、党委宣传部:通过加大宣贯力度,推动亏损项目治理工作,营造“创效光荣、亏损可耻”的强大舆论氛围。第十条股份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成立亏损项目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员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第H一条二级公司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亏损项目的治理工作,制定二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管理办法,拟定亏损项目治理年度目标计划;(二)对二级公司的亏损项目治理负主责;(三)直接负责对列入二级公司治理范围内的较大亏损项目(含股份公司“重大”监控项目)的治理
8、;(四)审定三级公司(二级公司直管项目)亏损项目治理工作方案;(五)制定亏损项目治理工作考核奖罚办法;(六)组织领导亏损项目审计和追责工作;(七)上报亏损项目治理季报;(A)建立例会制度,对亏损项目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奖罚。第十二条三级公司承担以下职责:(一)执行二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管理办法,制定三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实施细则;(二)按照“一项一策”要求制定亏损项目治理工作方案;(三)抓好三级公司范围内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的日常推进、指导、检查、考核、审计与追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是亏损项目治理的直接责任单位,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执行上级有关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二)制定亏损
9、项目治理方案;(三)及时向上级公司报送亏损项目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四)建立并执行亏损项目治理例会制度;(五)积极配合上级公司对亏损项目的审计、追责等工作。第四章清理与诊断第十四条亏损项目清理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基准日,二、三级公司及项目部每年年底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第十五条二、三级公司及项目部每年对清理出的亏损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明确过程亏损项目和最终亏损项目的个数和金额;区分过程亏损项目中有望减亏扭亏项目和减亏扭亏无望项目的个数和金额。第十六条对于已经呈现亏损情况的项目,各级主责部门应当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全面分析形成项目亏损的原因,重点开展以下诊断分析:(一)对于施组、
10、方案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经济的,应当实施专家治理,充分论证优化,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制定适合项目特点、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施工方案;(二)对于因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造成亏损的,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着重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建立预防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长效机制;(三)对于成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应当严格内部管理,严肃规章制度的执行,全面提高项目的执行力和公司后台管控力;(四)对工程分包数量、价格存在明显偏差的,应当采取措施坚决进行纠正;(五)对于变更索赔存在差距的,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指导项目研究制定变更索赔策略,进一步细化、量化每项变更索赔事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
11、间,确保实现变更索赔目标;二级公司应当发挥好与国家铁路局、国家有关部委等单位的协调主导作用;(六)对于应收款项巨大的,应当加大清收清欠工作力度,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财务费用;(七)对于合同条款有缺陷的,应当组织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力争完善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十七条二、三级公司应成立由工程、成本、财务、物资机械、经营开发、审计等方面管理专家组成的亏损项目治理专家组,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亏损项目界定、亏损原因分析、亏损责任划分,以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管理原因与非管理原因之间的界限。通过亏损项目诊断,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第五章治理、防范与审计第十八条过程(最
12、终)亏损项目根据亏损金额大小,分为重大过程(最终)亏损项目、较大过程(最终)亏损项目、一般过程(最终)亏损项目三个等级。重大过程亏损项目,是指过程亏损金额2亿元以上的项目;重大最终亏损项目,是指最终亏损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较大过程(最终)亏损项目,由各二级公司自行制定;一般过程(最终)亏损项目,是指重大过程(最终)亏损项目和较大过程(最终)亏损项目以外的项目。股份公司主要负责重大过程亏损项目和重大最终亏损项目的监控与审计;二级公司主要负责重大过程亏损项目和较大过程亏损项目的治理,负责较大过程亏损项目和较大最终亏损项目的审计,负责股份公司委托的重大过程亏损项目和重大最终亏损项目的审计;三
13、级公司负责所有亏损项目的治理与审计。第十九条过程亏损项目按照“扭亏减亏和确权清收为主,审计和追责为辅”原则开展治理工作。二、三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每年基准日清理出的亏损项目个数和金额,制定下一年度亏损项目治理目标,明确亏损项目扭亏为盈个数和减亏金额,及时填写年度亏损项目治理工作目标(附件1)并逐级上报。二级公司每年1月15日前向股份公司报送亏损项目治理年度目标,治亏目标应满足股份公司亏损项目治理目标的总体要求,各单位治亏目标经股份公司审核后下达执行。第二十条二、三级公司及项目部按照“一项一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亏损项目治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治亏总体目标、年度目标,亏损主客观原因分析、
14、采取的措施、责任划分与落实、完成期限、考核奖惩等。股份公司监控范围内的重大过程亏损项目的治理方案,经二级公司审定后,报股份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第二H一条股份公司及二、三级公司对过程亏损项目治理实行动态监控制度,通过季报动态掌握亏损项目治理情况。二、三级公司季报包括文字汇报和数据报表:(一)文字汇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亏损项目治理目标完成情况、亏损的主客观原因分析、亏损项目治理好的经验或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等。(二)数据报表分为亏损项目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亏损项目治理统计表(附件3)o二级公司季报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股份公司每季度通过成
15、本管理简报,定期公布各二级公司亏损项目治理情况。第二十二条三级公司在建项目亏损面达到25%以上(亏损面二在建过程亏损项目个数:在建项目总数),且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的,应延伸进行亏损项目治理,重点从亏损企业治理的角度解决企业层面存在的根本问题,从建立完善制度、营造“创效创誉”氛围、健全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上着手,全面开展治亏工作。第二十三条二、三级公司应加强过程亏损项目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一项一策”方案是否制定、是否按照方案开展治理工作、亏损项目治理目标是否完成、亏损原因分析是否到位、采取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实际亏损金额与上报的数据是否一致等。第二十四条股份公司每年从重大过程亏损项目中选取亏损金额
16、大、亏损比例高的重点亏损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亏损项目专项审计。通过专项审计,摸清亏损情况、分析亏损原因、界定亏损责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减亏扭亏措施,促进亏损项目治理取得成效。各级单位对发现亏损现象的过程亏损项目,在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审计,审计结束一年内没有扭亏的过程亏损项目,从次年起一年一审,直至扭亏为盈为止,对减亏扭亏无望的过程亏损项目审计面应达到100%。第二十五条最终亏损项目按照“审计和追责为主”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股份公司及二、三级公司应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按照最终亏损项目必审的原则实施最终亏损项目专项审计,查找分析项目亏损的主客观原因、界定亏损责任、提出追责建议。第二十六条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