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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及人员资质准入,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针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涉及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的项目,按照卫生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卫生院手术准入及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外还需遵循本制度执行。二、需授权的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一)高风险手术目录:严重腹部外伤的救治手术、膀胱破裂修补术、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截肢(指、趾)术、关节腔灌注治疗、胸腔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气管插管术(二)我院开展的全部介入手术。(三)我院开展的麻醉技术(局麻除外)。(四
2、)我院开展的全部腔镜诊疗技术。三、申请、审批程序(一)个人及科室按照卫生院高风险技术操作资格授权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标准申请。(二)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授权管理,医院依据个人及科室申请、科室考评、医务科审核意见,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高风险技术操作准入及授权评审。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高风险技术实行分级、分类授权,并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技能及资质数据库。四、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科室主任为本科高风险技术准入第一责任人。在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将不得开展相应的高风险技术操作。(二)医务科依据各种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技术成熟度及科室开展新技术需要,每年动态增减高风险技术目录,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三)经批准的高风险技术项目在开展年度内因技术原因所致医疗风险、医疗损害由医院承担。因责任因素或者违反操作规程所导致的医疗损害,责任人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本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卫生院高风险技术授权表附表:卫生院高风险技术授权表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称取得职称时间年月现聘职称现聘职称时间年月申请开放高风险技术名称高风险技术名称1.6.2.7.3.8.4.9.5.10.科室考评结果及申报意见医务科审核意见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意见申请审批通过日期H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