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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关于印发V柳州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2年)的通知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进一步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切实促进土地要素高效利用,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走访市本级六个工业园区、有关单位以及收集企业相关调查数据,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工业园区拿地企业的调查统计分析结果以及考虑行业景气度和市场环境因素,拟定了于印发柳州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主要内容通知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与
2、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会议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全面深化推进我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促进我市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实施范围包括市城区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设定。(-)重点任务。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为以下两点:一是构建完善“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二是总结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成果。(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与强化总结评估。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3、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明确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落实“标准地”改革相关政策,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标准地改革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强化总结评估要求适时对“标准地”开展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标准地制度体系。三、起草过程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我局会同广西金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先后到我市市本级六个园区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园区对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情况、取得效益、存在问题及修改完善的建议。2022年5月,我局对各城区、新区相关工业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情况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调研,收集了2016年至今我市部分工业项目的问卷调查数据。2022年6月,我局向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送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请予协助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评估工作的函,会同广西金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到市税务局等单位实地走访、调研,并收集各城区工业项目各项控制性指标完成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材料。2022年8月12,我局形成柳州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征求意见稿)并发函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共征求16个单位意见,其中市柳东新区管委会、市税务局2个单位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提出能耗标准和排放标准,其他单位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