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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M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维护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精神和要求,市领导组织召开了市“双减”专班调度会,研究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确定由市科委、中关村管
2、委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2022年6月1日,新制订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施行,其中第六条明确提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公安、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付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2022年12月28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印发,要求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并就加强收费管
3、理和强化预收费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依据国家、地方关于校外培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参照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制定了本办法。二、制定依据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国家和本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三、起草过程2022年4月至7月期间,
4、收集梳理了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文件,通过问卷、实地调研和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了科技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有关情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初稿。2022年7月以来,以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多次征求相关委办局、各区科委(科信局)、部分银行、科技类培训机构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并两轮书面征求相关委办局、各区科委(科信局)意见,完善形成本办法。四、主要内容办法共计22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提出了项目清单目录;明确了预付式消费定义(二)明确了科技类培训机构备案、服务合同和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S)规定了培训收退费办法、退费纠纷处理办法,明确了培训费使用和查询的具体要求。(四)规定实行预付资金全额监管制度,明确了预付资金存管和支取的具体方式。(五)明确了预付式消费管理的主管部门和管理职责以及实施监管和处罚的方法与措施。(六)明确了协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银行责任。(七)明确了预付式消费宣传和保证学员信息安全的具体要求。(A)明确了面向学龄前儿童(3-6岁)及普通高中生举办科技培训的培训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九)明确了本办法实施时间及整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