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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煤三建人201723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清理违规用工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近期,集团在党委巡察、专项检查和10个方面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部分二级单位存在违反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待岗人员清理不及时、待岗员工分包内部工程产生诉讼案件、违规返聘退休人员、转岗人员违规领取薪酬等问题,扰乱了经营秩序,给集团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制度执行,集团要求各单位结合10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抓好违规用工清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清理依据关于优化劳动组织减人提效的通知(中煤三建人2013206号)、关于清理脱离工作岗位职工的通知(中煤三
2、建人2014242号)、关于印发接近退休年龄的机关管理人员转岗及相关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煤三建干2015256号)、中煤矿建集团职工分流安置办法(中煤三建人201693号)、关于集团职工分流安置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煤三建人2016154号)和集团党委开展10个方面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阶段工作安排(中煤矿建党发2017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二、清理范围L待岗时间超过12个月且距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员工。2 .返聘的退休人员。3 .违规安排的转岗员工。转岗人员不得在本单位领取转岗待遇之外的薪酬福利(不含证书补贴)。集团各单位不得聘用集团内部其他单位
3、转岗人员,已经聘用的应立即退回原单位。4 .已经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5 .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承揽、分包集团内部工程项目的员工。集团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人员,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承揽、分包、合作经营集团各单位工程项目或相关业务。本通知下发前单位已经存在此类情形的,要通知其本人放弃业务承揽或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时间安排L9月10日前完成梳理工作,统计符合清理范围的人员名单。2.9月20日前制定清理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3.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范围内人员的清理工作。四、有关要求1 .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单位清理工作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领导班子不重视、清理效果不佳的单位,集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2 .要做好单位稳定工作。各单位要从服从企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稳妥做好清理工作,制定详细的清理计划,人数较多单位要分批次开展,注意舆论导向,防止发生群体上访事件。3 .要同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要树立依法用工、依规治企的意识,建立健全用工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用工程序,强化日常用工管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防范用工风险。年9月中煤三建集团办公室2017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