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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氢站安全防火责任制制氢站防火工作由发电部主任负责,其责任:1 .做好制氢站工作人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其工作人员对本站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2 .做到非制氨站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制氢站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自觉执行制氢站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对外来人员因公到制氢站参观、实习和工作,必须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佩戴武装保卫部制发的出入证、由制氢站指派专人带领方可进入。4 .严禁携带易燃、_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汽油等)进入制氢站。严禁在制氢站区域吸烟。5 .在制氢站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进行漏氢检测工作,经测试合格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按动火工作票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作。6 .做到制氨站内必须使用防爆的电气设备。7 .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8 .氢站工作人员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及时做好初期灭火抢险工作。9 .督促制氢站工作人员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发现到期或失效消防器材,立即向武装保卫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