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的建议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的建议的起草说明.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建议(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四川省、南充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拟制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县城区域不断扩大,加之部分乡镇经省民政厅批准合并,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调整请示,拟对辖区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
2、范围和等级标准进行调整。二、起草过程在起草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嘉陵区税务局在区自然资源管理局、民政局、工业集中区取得了全区城镇近期规划、行政区划等的具体资料,深入基层管理所、基层人民政府和纳税人开展调研,反复征求和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及相关专家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向人民政府汇报该项工作准备情况。最终在综合各方意见后,经反复修改,形成了调整建议。三、主要内容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共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L对区城规划区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进行补充完善,将新增规划区纳入征收范围,对部分征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经南充市人民政府批准,我
3、区2019至2021年新增城市街道共49条,其中2019年新增18条,2020年新增21条,2021年新增10条,城市主城区进一步扩大。乡镇数量减少为19个,其中镇17个,乡2个。原镇政府所在地减少,镇的应税范围减少至17个。我区的嘉陵工业集中区由于退城进园,原工业园区范围已发生重大变化,原适用税额已不适用,需重新确定范围。2.年税额12元/平方米的具体范围修改为东至嘉陵江,西至白燕大道、书房大道,北至西河南路延长线隧道出口、西河大桥、桓子河大桥,南至泥溪口大桥、春江路、燕京东路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3、年税额9元/平方米的具体范围修改为东至嘉陵江,西至兰渝铁路,北至泥溪口大桥、春江路、燕京大道、书房大道、沪蓉高速,南至安乐坝大桥、郭家桥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4、年税额6元/平方米的具体范围为上述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城规划区范围。5、年税额4.2元/平方米的具体范围修改为嘉陵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河西化学工业园规划范围。6、建制镇范围年税额2元/平方米。7、调整后的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