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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一)“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制定检验、检查危急值项目表,一般情况下根据医疗工作实际,每年对各项数值进行一次调整,特殊情况随时调整。(三)各医技科室在检验、检查中发现“危急值”,立即报告患者所在科室经治医生或值班护士,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患者安全。(四)临床
2、科室接到报告经复述确认后,将患者姓名、报告时间、检验检查结果、报告者、记录者等内容做好记录。护士接获报告,立即报告医生,同时做好相关内容记录。(五)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要及时识别、分析报告结果,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标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必要时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如与临床症状相符,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当处置有困难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六)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和病历记录,规范、准确、完整地记录检查结果、报告时间和相关处置措施。检验科1、发现“危急值”时,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同时核对标本信息。2、在确认检测
3、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与质控标本同步测定,有必要时重新采样。3、复检结果无误后,操作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科室,同时在检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其他辅助科室1、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2、如“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检查人员须主动、及时与临床沟通,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3、在排除伪差并核实患者信息无误后,立即将“危急值”结果报告患者所在科室。同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登记。门、急诊应答1、门、急诊医生接到报告后,分析报告结果与临床症状相符合时,要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必要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理。2、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和各种诊治措施记录。3、如果患者已离开诊室且无法联络,接诊医生要报门诊办公室(夜间、节假日报总值班)、保卫科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