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年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20XX年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开展20XX年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将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复混肥料、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5类产品列为自治区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产品。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对我市的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复混肥料、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5类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对生产企业进的监管和帮扶服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力争我市的5类产品质量稳定,在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二、范围(一)重点对我市下列24家5
2、类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1、电线电缆产品获证企业3家XX宏锐科技有限公司(XK、30XX铝线材有限公司(XK、30XX大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302、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获证企业5家XX县松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胶合板)XX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XX灿兴木业有限公司(细木工板、胶合板)XX县森达木材加工场(细木工板)XX春天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细木工板、胶合板)3、复混肥料产品获证企业9家(其中1家是分支机构)和1家已通过现场审查企业(多为季节性生产)XX甘化股份有限公司XX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XX壮乡红化肥有限公司XX县多益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XX市丰宝农资有限公司XX县红满地生态
3、有机肥料厂XX乾译实业有限公司XX市万林糖业有限公司(IO)XX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复合肥厂XX分厂(注:分支机构)XX中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现场审查企业)。4、车用汽柴油产品获证企业1家中油XX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5、食品包装材料产品获证企业5家XX市澄碧湖纯净水有限公司XX平安大龙工贸有限公司XX市珍洋塑料制品厂XX塑料编织袋有限公司(为季节性生产)XX县水木日用塑料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二)对IO类产品中的其他5类产品,如: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可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产品质(三)对涉及5类产品的新建生产企业做好行政告知工作
4、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按时完成企业取证工作;(四)开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的无证生产清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三、工作要求(一)加大抽查力度,开展5类产品定期监督抽样工作达到100%,并严格做好后处理工作;(二)对上述5类产品组织的日常巡查监管对企业生产条件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年内巡查不少于2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三)开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的无证生产清查,不留死角,重点打击无证、无标生产和“低标”生产行为,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四)圆满完成风险监控工作任务。对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100%开展风险监测
5、抽样工作,并严格做好后处理工作;(五)各县局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5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材料;(六)强化质量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综合作用,切实加强联动监管,及时通报信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四、组织机构(一)对5类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由市局质量科负责,并做好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局、相关职能科室、稽查局配合;(二)对5类产品中的3C强制认证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由市局科技认证科负责;(三)对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中的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强制认证产品管理的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由市局法规科负责;(四)严厉打击无证、无标、“低标”生产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局稽查局负责;
6、(五)各县局负责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品质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后处理工作。一是落实对10类产品的定期监督抽查工作任务;二是切实做好有关产品的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强化风险处置,对于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告知并督促企业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风险;三是配合做好即将开展的国家监督抽查。四是加大监督抽查质量约谈工作力度,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二)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年度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监管和服务的各项措施,强化综合治理作用。(三)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做好证前服务,强化证后监管。一是坚决打击无证生产、
7、无标生产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做好涉证新办企业的证前告知和服务帮扶工作;三是结合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X市场监管发(20XX)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常态化工作和突击性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调动各种监管职能和作用,扎实、稳定地做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六、时间节点(一)20XX年6月20日前要求完成对10类产品的定期监督抽样工作;(二)20XX年6月20日要求完成对5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至少1次;(三)20XX年7月20日前要求完成对食品塑料包装产品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四)20XX年7月20日前要求完成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总结应突出工作重点和特点,反映质量提升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