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机关深入推进规范执法、阳光司法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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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法机关深入推进规范执法、阳光司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现就政法机关规范执法、阳光司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规范执法、阳光司法,以规范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政法工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市法治化进程。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规范执法、阳光司法,实现全市政法机关门户网站和网上办公系统全覆盖、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全覆盖、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和申诉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

2、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三、工作重点(一)、门户网站建设全市政法机关要积极为当事人创设参与司法活动的平台,将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全市政法机关今年要全面开通门户网站,网站应设置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办事流程指南、诉讼文书样式、举报投诉、法律法规链接等方面的内容。市政法各部门要统一规划并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二)、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全市政法机关要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建立完善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将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案件信息查询分为在办案件查询、申诉案件查询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查询。在办案件查询必须实现当事人

3、可凭个人信息查询案件所处阶段,公示案件承办人在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告知当事人程序期限、权利义务,公布法律文书等;申诉案件查询要实现网上受理、审查、立案,申诉案件立案后应转入在办案件查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实现网上接访、办理和答复,逐步实现政法机关信访案件查询系统与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系统的信息共享,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效率。全市政法机关还要针对群众最想了解、最期盼公开的事项推出公开措施,不断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法院审判、检察监督、公安执法、司法行政在阳光下进行,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三)建立健全申诉案件受理机制和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各政法系统要建立高效便捷

4、的申诉受理机制,根据两大诉讼法的规定细化申诉案件的受理标准,确定申诉审查流程和期限,疏导案件当事人有序、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要增强申诉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特别是对驳回申诉的案件要详细阐述申诉不成立的理由、证据、法律条文等内容;要探索建立信访问题导入机制,畅通诉求,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受理与化解导入司法程序,在法律程序中化解与终结,依法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市政法机关要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信访案件要做到有错必纠、责任必查,件件有结果。对疑难复杂的、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要召集信访当事人及其亲属或代理人、案件承办人、案件复查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召开听证会

5、,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的形式,破解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心中的疑惑,维护司法权威。(四)抓住关键环节,优化职权配置,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1、抓好学习、宣传工作今年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重新修订后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政法各部门要组织政法干警特别是处在办案一线的干警集中学习新法理论,要聘请相关专家讲解新法内容,让政法干警全面系统地把握新法理论和精神。全市政法机关要以两大诉讼法重新修订和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警担任辖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让政法干警进社区、进村庄、进公司当好法制宣传员;要结合办案加强对社会群众的法律

6、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形成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2、审判机关要强化审务公开全市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最高院制定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强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强化立案公开,要通过各种方式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及诉讼风险等。强化庭审公开,要积极打造“阳光审判”,全面落实公开质证认证制度及程序告知义务;强化执行公开,执行人员须向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和风险,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告知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执行款物的处理,努力打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阳光执行”工程。法院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提

7、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法院要集中精力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要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探索建立全市案例指导目录,有效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严格落实合议庭负责制,杜绝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的现象,要求合议庭成员不仅对案件审判活动负责,还要对所办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负责。二是要解决执行难问题,运用好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金融、房产管理等部门形成执行合力;通过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要实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100%执结到位。基层法院要加强农村派出法庭建设,配齐配强派出法庭的干警队伍和办公设备;派出法

8、庭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审开在当事人所在的村、组,使每一次巡回审判成为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3、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除加强自身监督外,要把法律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加大对执法工作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察力度,对政法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要坚决予以查究。检察机关要重点把好刑事案件的“进口”和“出口”关,对立案、撤案、侦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实时监督;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压案不办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充分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检

9、察监督;对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要通过庭审观摩、参加旁听、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抗诉等形式进行监督;对审结后当事人仍不断申诉上访的案件,要及时调卷评查,符合抗诉条件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4、公安机关要推行阳光警务公安机关要通过规范执法、阳光执法努力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制度,主动依法公开治安、出入境、交警、户政、禁毒等职能部门日常行政管理;进一步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注重在实体上、程序上出台便民利民新举措,对治安、出入境、户政、车管、行政审批、IlO报警服务台等方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10、简化办事程序,畅通办事流程,努力为群众搭建各种服务平台;要积极建立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努力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使网上警务平台成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范立案标准,特别要严格规范撤案审批程序,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加大对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特别要做好涉及人身伤害的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5、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监管职能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做到乡镇100%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点IO0%设立法律援助联系人或联络点。同时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

11、不同需求,在劳动局、妇联、残联、团委、军营等设立专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并将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三零目标。全市司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依法执业,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做到制度上墙、收费公开、持证执业;要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讲政治、讲法律、讲诚信;要规范司法鉴定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严查违规违法行为,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五)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机制1、将自我约束制度化全市政法

12、部门要将已建立的政法干警执法纸质档案提升改建成电子档案,做到政法干警一人一档案、一案一评查。全市政法机关今年要全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要对政法干警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廉洁办案情况、满意度等内容逐项做好回访记录,并将回访的情况如实录入到政法干警执法电子档案之中。通过运用执法档案,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质量的考评,加强对政法干警所办案件的跟踪问效,强化执法管理,促使全体政法干警自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市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实施中政委、中纪委、中组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政法201134号),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办案活动在监督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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