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全科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依照义安矿党发20021号文,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凡安全活动一次不参加者扣款5元,连续三次不参加的,同时取消本季度安全奖。有事需党政主管批准。2、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不合格者,自费再学习,直到及格后方可上班。3、凡因工作不负责或因“三违”造成的非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班长)、安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各赔偿经济损失额的2%,其它施工人员各赔偿经济损失额的现,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项目施工负责人(班长)、安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各赔偿100200元,其他施工人员各赔偿50
2、100元。4、因工作不负责或因“三违”造成自己或他人井下重伤的、地面轻伤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班长)、安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各扣款100元,其他工作人员各扣款50兀。5、因工作不负责或因“三违”造成自己或他人井下轻伤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班长)、安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各扣款50元,其他施工人员各扣款20元。6、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自己或他人破皮伤的,事故责任者各扣款20元,其他施工人员各扣款10元;凡干私活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者任者参照3、4、5、6条款加倍扣款;破皮伤人员休养时间由各分管领导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养伤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3天后确实还需要继续休养,需主管领导批准,否则停止支付工资。休养期间伤员的工资按标准由各车间自己消化。7、年度内累计发生两次因工作不负责或因“三违”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休养时间达15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除按规定处罚外,执行内部待岗培训制度。待岗培训时间一般为二个月,二个月后经考试合格后竞争上岗。待岗培训期间先发生活费。(生活费按徐州市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执行)8、每半年在全科范围内评选一个安全先进班组,二名安全先进工作者。安全先进班组:班长加奖50元,其他人员加奖20元。(旷工人员、病、事假半年累计超过15天的不享受);安全先进工作者:加奖50元。9、由上级部门查处的事故,原则上工区不再另行处罚,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