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事件、事故处理的规定和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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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事件、事故处理的规定和程序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一般生物安全事件、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和生物恐怖事件。(一)一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二)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

2、病原微生物;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或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三)生物恐怖事件生物恐怖事件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施或菌(毒)种库(或保藏设备)被蓄意破坏;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及其他感染性材料被盗、被抢;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故意播撒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出现不明原因或人为造成的火灾、断电、爆炸事故;在敏感时间、敏感地

3、点、敏感人群中发生的蓄意投放病原微生物事件及其它可能涉及生物恐怖的事件。(四)信息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或人1)实验室设立单位的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2)卫生行政部门(五)报告时限和程序1、报告时限为2小时。一般事件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重大事故同时报告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和卫生行政部门(卫计委);疑似生物恐怖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局。2、实验室设立单位发现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件或疑似生物恐怖事件,应案属地化原则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实验室设立单位可直接上报省级

4、卫生行政部门。(六)报告内容1、事件信息实验室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体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初次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

5、结案信息报告。在领导小组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七)应急处置程序1、一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查与处置(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对被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2)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处

6、置组进行现场采样、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丢失或泄露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信息;追踪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去向。做好感染人员治疗服务工作,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和追踪。根据事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类别组织相应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制定改进措施以及必要的培训计划。将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书面报送上级部门。2)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2、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

7、查与处置(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周围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人员的名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2)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核实事件信息;初步认定事件等级;组织现场救援;立即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助上级部门控制事件发展。(3)省卫生厅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组织应急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丢失或泄

8、露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信息;追踪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去向。对感染人员及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给予预防性用药;对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根据事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类别组成相应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认定事件等级;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制定防控和医疗救治方案。当事件已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2)事件结束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

9、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3)信息发布事件信息由省政府统一负责对外发布。3、生物恐怖事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生物恐怖事件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安局和国家安全局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各有关单位接到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人群中发生生物恐怖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和卫生厅报告,由公安机关的反恐怖机构负责全权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合。生物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执行。(A)应急处理措施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

10、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Q(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2、实验室实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

11、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院观察;(5)进行现场消毒;(6)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抢救等措施。(7)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3、如果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如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力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立即实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l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lV抗病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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